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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公共設施出租要課稅!管委會開放泳池、健身房收費 國稅局盯上營業稅

大樓公共設施出租要課稅!管委會開放泳池、健身房收費 國稅局盯上營業稅

2025/06/07 |  19 | 加入最愛

大樓公共設施出租要課稅!管委會開放泳池、健身房收費 國稅局盯上營業稅

現代社區大樓的豪華公設竟成為國稅局查稅的新重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發現,越來越多社區管委會為增加管理基金收入,將游泳池、健身房等公共設施在離峰時段對外開放收費,甚至出租外牆懸掛廣告看板。國稅局特別提醒,這類「活化公設」的行為,依法都屬於營業行為,管委會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否則恐面臨補稅加罰款。

 

公設出租等同營業行為

高雄國稅局解釋,只要是以管委會名義與他人簽訂租賃契約,無論是出租大樓外牆、屋頂等公共區域,或是開放健身房、KTV交誼廳等設施供非住戶使用並收取費用,這些都符合《營業稅法》中「銷售勞務」的定義。即使所有收入最終都納入社區管理基金,用在公共支出上,仍然改變不了其營業行為的本質,必須依法課稅。

 

常見課稅情境

以某豪宅社區為例,管委會為提高游泳池使用率,平日上班時段開放給附近居民付費使用,每次收費200元;或是將頂樓空間出租給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每月收取租金3萬元。國稅局強調,這些看似「增加社區收入」的作法,其實都已涉及營業行為,必須在行為開始前就完成稅籍登記。

 

稅務申報不可輕忽

國稅局呼籲,目前已有類似營業行為的管委會應儘速補辦稅籍登記,並按期申報繳稅。若被查獲未依規定辦理,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可能被處以罰鍰。特別提醒的是,即使收費金額不高,或是經過住戶大會決議通過,仍然不影響其應課稅的本質。

 

這項課稅規定其實已實施多年,但隨著新建案公設越來越豪華,許多管委會為平衡高額維護成本,紛紛開發「公設財源」,卻忽略相關稅務義務。國稅局此次特別提醒,就是希望社區管委會在開源節流的同時,也能遵守稅法規定,避免因小失大。建議各社區在規劃公設收費或出租前,最好先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人員,確保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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