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子卡在前夫名下怎麼辦?「離婚說房子歸我,但前夫死不配合過戶!」
離婚後房子卡在前夫名下怎麼辦?「離婚說房子歸我,但前夫死不配合過戶!」
這是不是你的心聲?許多人在離婚時協議好財產分配,但事後對方卻耍賴不過戶,甚至反悔要討回房子。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辦?
常見狀況分析
「離婚協議書寫了,但前夫擺爛」
明明協議書寫明「房子歸你」,但前夫拖著不去辦過戶。
解法:拿協議書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用再打官司!
「當初是贈與,現在他反悔」
婚姻期間前夫把房子過戶給你,離婚後卻說「那是借名登記」或「只是暫時給你住」。
解法:如果有書面約定(例如協議書、LINE對話),直接拿證據告他。如果沒證據,就要蒐集其他證明(例如:多年來都是你在繳房貸、管理費)。
「房子登記在他名下,但婚後買的」
雖然登記在前夫名下,但其實是婚後共同財產,你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解法:向法院請求計算雙方婚後財產差額,要求分回你應得的部分。
實戰步驟:拿回房子的3個方法
方法1:強制執行(最快!)
適用條件:離婚協議書或調解筆錄有清楚寫明「房子歸你」。
前夫超過期限不過戶。
怎麼做:拿離婚協議書(需有法院核可)或調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地政事務所會直接幫你過戶,不用前夫同意!
方法2:打官司討回
適用條件:前夫口頭承諾但沒寫清楚。他主張「借名登記」或「只是暫時給你住」。
怎麼做:蒐集證據:繳房貸、水電費的紀錄。鄰居或家人證詞(證明你長期居住)。
LINE對話(例如他曾經承認房子是你的)。提告「確認所有權」或「返還房屋」。
方法3:用「剩餘財產分配」爭取
適用條件:房子是婚後購買,但登記在前夫名下。離婚時沒談好怎麼分。
怎麼做:計算雙方婚後財產(存款、房子、股票等)。如果他的財產比你多,可以要求「差額一半」。(例如:他婚後財產多你500萬,你可以拿回250萬)
注意!這些情況你可能拿不到房子
房子是婚前買的:如果前夫在結婚前就買了,而且登記在他名下,通常算他的個人財產,你很難分。
贈與但沒證據:如果他當初只是口頭說「房子送你」,但沒任何書面或證據,法律上很難成立。
協議書寫不清楚:如果離婚協議只寫「財產各自處理」,沒明確寫房子歸誰,可能會被認定「放棄權利」。
阿明建議
離婚時白紙黑字寫清楚,最好經過法院或公證。
過戶要趁早,離婚後馬上辦,避免對方反悔。
蒐集一切證據,繳費單據、對話紀錄都要留。
如果對方已經在脫產(賣房子或過戶給別人),趕快聲請「假扣押」凍結他的財產!
離婚後房子卡關,別傻傻等對方良心發現!
有協議書→ 直接強制執行。
沒協議書→ 蒐證打官司。
婚後買的→ 用剩餘財產分配爭取。
權利是爭取來的,不是等來的! 現在就行動,拿回你應得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