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死不認,法院判「拆浴室重做」!鑑定報告打臉:含水率飆13倍
樓上漏水死不認,法院判「拆浴室重做」!鑑定報告打臉:含水率飆13倍
文/M傳媒房產中心 M編
樓上漏水死不認帳,下場就是被法院判「拆浴室重做」。
一起纏訟多年的公寓漏水案,二審法院逆轉改判。3樓住戶長年飽受主臥室牆壁、天花板滲水之苦,出現大片壁癌,多次向4樓屋主反映未果,提告後歷經鑑定與訴訟,最終法院認定漏水源頭來自4樓浴室,判決4樓屋主必須拆除防水層重做,修至「完全不漏水」狀態。
含水率飆13倍,鑑定報告打臉
該名3樓住戶主張漏水來自樓上浴室,但4樓屋主始終否認。案件送交專業公會鑑定後,鑑定單位透過含水率檢測、紅外線熱像檢測及積水試驗,確認4樓主浴為滲漏源頭。
靠近主浴位置的地板含水率,較區域背景值高出13倍以上,水氣明顯由4樓主浴向外擴散。4樓主浴外牆更已出現油漆起泡、破裂及壁癌,顯示內部長期滲漏,進一步佐證鑑定結論。
4樓屋主一度辯稱漏水可能來自空氣潮濕、其他樓層滲漏或檢測誤差,但鑑定人詳細說明檢測原理,且二度檢測結果一致,法官認定其主張不足採信。
二審逆轉,判拆浴室重做
一審原判3樓住戶敗訴,但二審法官要求鑑定單位補充說明後,確認檢測方法足夠嚴謹,排除環境干擾。法官依據《民法》第767條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認定4樓屋主對專有部分負有修繕義務,漏水已妨害樓下所有權,必須排除侵害。
判決要求4樓屋主拆除主浴120公分以下防水層,全面重做防水工程,恢復浴室裝修,且須修復至「完全不漏水」狀態。這起案件也凸顯漏水訴訟中,專業鑑定報告的關鍵地位。
實務提醒:漏水提告,鑑定報告是勝負關鍵
對樓下住戶而言,漏水訴訟必須先做專業鑑定。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營建防水協會均可辦理,費用約數萬至十餘萬元,勝訴後可要求對方負擔。法官不會主動調查漏水原因,舉證責任在原告。
對樓上住戶而言,漏水問題拖延不處理,只會讓賠償代價更大。一旦進入訴訟且鑑定確認源頭,法院可判決全面拆除重做,修繕成本遠高於早期主動處理。
M編觀點
含水率飆13倍、紅外線確認源頭、兩次檢測結果一致,證據擺在眼前,法院不判你判誰?
漏水不是自家的事,是會影響鄰居、會被告、會被判賠錢的大事。對受害者而言,蒐證、鑑定、提告,三管齊下,法院會站在你這邊。對加害者而言,拖,不會讓問題消失,只會讓法院直接判你拆浴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