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土地繼承,千萬遺產瞬間變580萬!國稅局提醒:這筆錢記得扣
地上權土地繼承,千萬遺產瞬間變580萬!國稅局提醒:這筆錢記得扣
M傳媒房產中心
繼承土地要注意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最近發布一則提醒,如果繼承的土地設有「地上權」,申報遺產稅時可以扣除地上權價額,千萬不要傻傻用公告現值全額申報。
國稅局舉例,陳先生過世時留有一筆公告現值1,000萬元的土地,繼承人陳小弟申報時發現土地設有「未訂年限」的地上權,每月地租5萬元。
依規定,未訂年限的地上權按一年地租額的7倍估價,地上權價值為420萬元(5萬元×12月×7倍),可從1,000萬元中扣除,實際申報的遺產價值只剩580萬元。
這代表什麼?本來要繳的遺產稅,瞬間少了一大截!
【法規怎麼說?地上權估價三種情況】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3項及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地上權價額的估算方式,要看設定內容:
情況一:有年限、有年租
按設定年限與年租,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賸餘期間」來估定價額。
剩餘時間越長,倍數越高:
5年以下:1年地租
5-10年:2年地租
10-30年:3年地租
30-50年:5年地租
50-100年:7年地租
100年以上:10年地租
情況二:未訂年限
不管實際剩餘多久,一律以一年地租額的7倍計算。
情況三:未訂年租
按申報地價年息4%估定。
【國稅局提醒:申報前先看土地登記謄本】
很多繼承人可能根本不知道土地有沒有設定地上權。國稅局提醒,辦理遺產稅申報前,一定要仔細查閱土地登記謄本的「他項權利部」,確認是否有地上權等權利負擔,以免漏列可扣除項目。
如果搞不清楚怎麼算,可以打電話問國稅局:0800-000-321。
【M編:稅法細節藏玄機,一個動作差很大】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稅法細節真的藏著不少「節稅密碼」。
同樣公告現值1,000萬的土地,有人全額申報、有人只報580萬,差了420萬的課稅基礎。如果你的遺產稅率是10%,這一來一回就差了42萬!
M編提醒:
繼承土地一定要調閱土地登記謄本,確認有沒有地上權、抵押權等設定
地上權估價有公式,不是自己隨便喊價
搞不清楚就問專業,地政士、會計師、國稅局都可以問
錢的事,多一分留意,少一分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