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價一夕蒸發300萬 交屋族現金狂奔 銀行是在風控,還是把風險全轉嫁給購屋人?
鑑價一夕蒸發300萬 交屋族現金狂奔
銀行是在風控,還是把風險全轉嫁給購屋人?
文/貸款達人、中華民國不動產金融知識發展協會理事長 呂崑富
「三年前銀行鑑價1,800萬,現在交屋卻只剩1,500萬!」近期不少預售屋買方都面臨相同困境。原本規劃好的貸款結構,在交屋前夕被銀行鑑價急踩煞車,少掉兩、三百萬的資金,逼得購屋者不是臨時補現金,就是考慮違約解約。
房市交易量降溫,鑑價縮水卻成交屋族的新風險。問題是,這300萬落差究竟是市場修正,還是銀行風控政策轉向,而最後卻由買方單獨承擔?
以近期實例來看,三年前簽約時,銀行鑑價1,800萬、可貸八成,買方原預計自備款約360萬即可完成交易。但交屋前重新鑑價後,銀行僅認列1,500萬,貸款只剩1,200萬。若合約價未調整,買方實際要準備的現金瞬間暴增至600萬以上。換言之,房價沒變,鑑價卻先變,資金缺口全落在消費者肩上。
市場觀察顯示,這並非單一案例。近半年,公股與民營銀行同步調整鑑價與成數策略,不再參考預售時期的樂觀行情,而是回歸周邊實價、成交量及去化速度。對銀行而言,這是風險控管;對買方而言,卻等於在交屋前被「重新定價人生財務」。
更關鍵的是,多數買方簽約時根本無法預測三年後的鑑價政策。合約已綁、頭期款已付,等到交屋才發現貸不到原本金額,只能被迫補錢、重談,甚至吞下高額定金解約。
我觀察,這類鑑價落差,本質已不是單純市場問題,而是制度風險轉嫁問題。銀行可以因應景氣收縮做風控,但買方卻沒有「鑑價保證期」,等於承擔政策、利率與市場三重不確定性。。
當賣方不願降價時,買方面對三條路:補現金硬吞、協商解約止損,或直接違約承擔法律風險。而無論哪一條,壓力幾乎都集中在買方身上。
值得討論的是:當初鑑價偏高吸引成交,交屋時卻急砍保護銀行,這樣的機制公平嗎?銀行風控合理,但是否也該給買方一個可預期性?否則,預售屋買賣是否正在變成「簽約容易、交屋像抽籤」的高風險賭局?
在量縮、資金緊縮的市場環境下,恐怕會有更多交屋族被鑑價打回原形。問題只剩一個:目前的鑑價制度,是在穩定金融體系,還是悄悄把風險,全數轉嫁給購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