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遺囑信託不是有錢人專利,是愛家人的具體行動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遺囑信託不是有錢人專利,是愛家人的具體行動
文/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少子化的慣系,來事務所諮詢遺產規劃的客戶明顯變多了。
有趣的是,以前大家來,十個有九個開口都是:「嚴代書,我想寫遺囑,把房子留給兒子。」
但這幾年,愈來愈多人問的是另一件事:「我不想一次把錢全部給小孩,怕他亂花,有沒有辦法可以設定條件、分次給?」
有。這個工具叫「遺囑信託」。
遺囑只能分財產,遺囑信託是「帶著走的照顧」
先講白一點。
傳統遺囑的功能,就是「分家產」這間房子給老大、那筆現金給老二、股票留給太太。遺囑寫完、繼承登記辦完、錢匯完,法律程序就結束了。後面孩子怎麼花、會不會被騙、夫妻會不會為錢吵架,遺囑管不到。
但很多父母擔心的,恰恰是後面這些事。
我有一位客戶,兒子三十歲,工作是穩定的,但理財概念幾乎是零。薪水進戶頭,月底就光,連一張儲蓄險都沒買過。媽媽私下跟我說:「嚴代書,我不是不信任他,我是怕他沒經驗。一棟房子、上千萬現金突然到他手上,我真的睡不著。」
這就是遺囑信託出場的時候。
遺囑信託的概念很簡單:你不是直接把財產給孩子,而是「交給一個你信得過的人或機構」,請他們按照你設定的條件,慢慢給、有規劃地給。
比如:
滿25歲,每月給生活費3萬元
結婚時,給一筆兩百萬的成家基金
創業時,憑企劃書申請資金
滿35歲,才能全權支配剩餘財產
你不是不給,而是用你的方式,繼續照顧他們。。
遺囑信託怎麼運作?講一個你馬上懂的版本
假設王先生有一間房子、一千萬存款。他擔心兒子年輕氣盛,萬一拿到錢被朋友慫恿投資,很快就沒了。
他在遺囑裡這樣寫:
我身故後,將我名下所有財產交付給XX銀行信託部管理。
兒子每月可領生活費5萬元;滿30歲,可領200萬作為購屋頭期款;滿35歲,信託結束,剩餘財產全數移交給他。
王先生過世後,流程是這樣走的:
1遺囑執行人先跑完遺產稅申報、清償債務
2把房子和存款交給受託人(銀行)
3受託人依照遺囑條件,按月撥款、屆期給付
4信託監察人(通常是信任的親友或律師)監督銀行有沒有照辦
遺產稅繳完,故事才剛開始。
這不是一份「死後就結束」的文件,而是一份「死後繼續愛他們」的合約。
四個關鍵細節,漏一個就白寫
遺囑信託聽起來很美,但實務上,有四個地方最容易出錯。
第一:遺囑形式不合格,整份失效
《民法》規定遺囑有五種合法形式: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
我遇過最常見的悲劇是:爸爸自己手寫一張紙,簽名、押日期,覺得「這樣就可以了」。結果字跡被質疑、日期寫錯、沒蓋章,法官判遺囑無效,信託當然也不用玩了。
這題沒有捷徑,請找專業人士協助。
第二:沒設「信託監察人」,變受託人說了算
很多人以為把錢交給銀行就沒事了。
但你有想過嗎?銀行每天經手幾萬個信託帳戶,不會有人天天盯著你兒子「這個月該給5萬,給了沒?」如果沒人監督,給付延遲、計算錯誤,受益人根本不知道要找誰申訴。
信託監察人,就是幫你盯著受託人的那雙眼睛。
第三:踩到「特留分」紅線
這是遺囑信託最常被忽略的法律陷阱。
你很想把錢全部信託起來,兒子只能按月領錢,但法律規定,子女有「特留分」,是他們「應繼分」的一半。
白話文:如果你只有一個兒子,他法定應繼分是全部,特留分就是一半。你不能透過信託,讓他連一半都拿不到。
如果信託條件限制太嚴格,實質上等於剝奪他的特留分,繼承人可以打官司主張「特留分扣減」,信託會被法院調整。
第四:生前沒跟受託人簽約,死後人家不接
這是很多人沒想過的問題。
遺囑寫「交給XX銀行信託」,問題是:銀行願意接嗎?
信託不是義務,銀行有權拒絕。如果你生前完全沒跟銀行接觸,遺囑執行人拿著遺囑去找銀行,對方可以說:「謝謝抬愛,但這業務我們不承作。」
信託規劃,一定要生前就談好、簽好「受託人意向書」或正式契約。
遺囑信託不是有錢人專利,是愛家人的具體行動
很多人聽到「信託」兩個字,直覺反應是:「那是有錢人在玩的,我沒那麼多財產。」
但我在事務所看到的,反而不是這樣。
真正推動客戶做遺囑信託的,往往不是財產金額,而是心裡那份放不下。
是怕孩子太年輕、怕手足為錢翻臉、怕自己走得太突然、怕留下來的資產反而變成家族裂痕。
遺囑信託不能讓你不離開,但它可以讓你的離開,不帶那麼多遺憾。
我是嚴意情,明深地政士事務所的主辦代書,專長是遺產、繼承、贈與和不動產交易規劃。
我的「情情來了」專欄,就是希望能陪你走過每個重要的資產決定,讓你的心血與愛護,能穩穩當當地落實在所愛的家人的生活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