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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新制8月上路!建築公會急喊卡:配套不完善恐釀「光電之亂」 消防觸電、高空飛板、光電孤兒三大隱憂浮現

太陽光電新制8月上路!建築公會急喊卡:配套不完善恐釀「光電之亂」 消防觸電、高空飛板、光電孤兒三大隱憂浮現

2026/07/29 |  11 | 加入最愛

太陽光電新制8月上路!建築公會急喊卡:配套不完善恐釀「光電之亂」 消防觸電、高空飛板、光電孤兒三大隱憂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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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建築物強制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預計8月1日正式上路,要求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每20平方公尺應設置1瓩太陽光電設備。臺灣省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今(29)日發出嚴正呼籲,強調支持再生能源政策及2050淨零目標,但相關配套尚未完善便全面實施,恐繼「土方之亂」後,再釀「光電之亂」!

消防救災藏致命風險!屋頂光電板成觸電陷阱

臺灣省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吳國寶指出,太陽能板受到日照時仍會持續發電,即使切斷與外部電網的連結,設備仍可能帶電。一旦建築物發生火災,消防人員在屋頂救災時,將面臨高壓直流電觸電風險,直接威脅第一線消防人員的生命安全。

吳國寶強調,政府必須優先建立緊急斷電、設備隔離、救災操作指引及消防人員教育訓練制度,否則新制上路後,每一棟裝設光電設備的建築物,都可能成為救災時的致命陷阱。

「高空飛板」威脅行人安全!台灣颱風地震頻繁 固定不良恐釀災

台灣位於颱風、豪雨及地震頻繁地帶,太陽光電設備的抗風、耐震、載重及防水能力至關重要。公會憂心,若光電板支架鏽蝕、固定不良或缺乏定期檢查,一旦強風來襲,可能出現「高空飛板」飛落,直接危及行人及車輛安全。

此外,光電設備使用年限約10至20年,建商交屋、管委會接手後,清潔、維修及更換成本將轉由住戶負擔。若社區欠缺管理能力與經費,未來恐淪為「屋頂垃圾」或無人維護的「光電孤兒」,不僅無法達成減碳目標,反而成為新的環境與安全問題。

排擠綠化與避難空間!所有建築一體適用不合理

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理事長張麗莉指出,不同類型建築物的屋頂條件差異很大。獨棟透天住宅屋頂通常還須設置水塔;集合住宅因建蔽率限制,建築物多採垂直發展,屋頂又有樓梯間、電梯間、機房及水塔等設施,實際可使用的屋頂面積有限,未必有足夠空間設置法規要求容量的太陽光電設備。

張麗莉以台中市為例表示,地方對基地綠化、透水及屋頂綠化有相關要求,新制若未考慮地方自治規定及個別建築條件,可能排擠原有綠化空間,甚至迫使已完成規劃的建案重新變更設計,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與爭議。公會並認為,高效率空調、隔熱、LED照明及智慧能源管理等措施,也可能以較低成本達到減碳效果,不宜所有建築一體適用。

公會三大訴求:配套完備、分階段推動、豁免與替代機制

面對即將上路的強制光電新制,公會提出三大訴求:

第一,安全與管理制度先行完備。 政府應先建立抗風、耐震、載重、防水及施工標準,並完善消防救災、定期檢查、事故責任、保險及產權制度。

第二,分階段推動,至少1至2年準備期。 新制牽涉建築設計、施工量能、設備供應、不動產交易及金融授信,應採分階段推動,並以申請建築執照掛號日為適用基準,避免已完成規劃的建案被迫變更設計。

第三,設置豁免與替代機制。 對結構、日照、屋頂用途或併網條件不適合的建物,應設置免裝、替代方案或個案審查機制,並補足房屋交易、估價、抵押及銀行授信等配套。

能源轉型不能建立在安全風險之上

公會強調,建築物結合太陽光電是能源轉型的重要方向,但政策推動不能急就章。在安全標準、管理制度、消防救災配套及產權維護機制尚未完備前,貿然全面實施恐引發亂象。政府應傾聽產業聲音,待配套完善後再分階段推動,才能真正落實淨零目標,而非創造另一個「光電之亂」。

一句話重點:8月光電新制強制上路,建築公會急喊配套不完善!消防觸電風險、高空飛板威脅、光電孤兒隱憂三大問題未解,恐釀「光電之亂」。

圖/AI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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