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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部分違規遭課地價稅?「分管契約」是解方!

農地部分違規遭課地價稅?「分管契約」是解方!

2025/04/15 |  174 | 加入最愛

農地部分違規遭課地價稅?「分管契約」是解方!

案例重點:共有農地部分違規,全體遭連坐補稅?

A先生與B小姐共同持有一筆農地,原本按「田賦」(目前停徵)課稅,但張小姐擅自在其持分範圍內興建違章建物、鋪設水泥,導致稅捐機關將「整筆土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陳先生主張自己持有的部分仍作農業使用,卻被連帶補稅,該如何自救?

 

解決方法:提出「分管契約」證明違規範圍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陳先生可採取以下步驟:

檢附「分管契約書圖」:

需明確標示雙方實際使用範圍,證明違規部分僅在張小姐持分內。

若無書面契約,可補簽協議並經公證。

確認違規面積未超張小姐持分:

若違規範圍未超過張小姐應有部分(如她持分1/2,違規面積≦1/2),陳先生的部分可申請恢復課徵田賦。

向稅捐機關申請複勘:

當年度提出申請,經勘查確認陳先生分管範圍仍作農用,即可免徵地價稅。

 

農地稅務必知!「新地主」別忘重新申請田賦

稅務專家提醒,農地若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條件(如農舍、農路、灌溉設施等),需注意:

 

所有權移轉後,新地主須「重新申請」

即使使用情形未變,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規定,需由農業機關會勘後造冊送稅捐機關,才能繼續適用田賦。

許多新地主誤以為稅務機關會自動延續,結果被補徵地價稅。

 

違規使用「部分持分」可能害全體遭殃

若共有農地中部分違規,且未明確分管,稅捐機關可能對「整筆土地」改課地價稅。

 

農地節稅實務建議

共有農地簽訂分管契約:

書面劃分使用範圍,避免他人違規連累自身權益。

 

移轉後主動申請田賦:

新地主應向農業單位重新申請「農業使用證明」,確保稅賦優惠不中斷。

 

定期檢查土地使用狀況:

若發現共有人違規,可要求改善或向稅捐機關申報分管範圍,避免補稅風險。

 

農地稅務眉角多,權益靠自己把關

農地稅賦優惠雖多,但稍有不慎就可能因部分違規或移轉疏忽導致補稅。A先生的案例提醒我們:共有農地務必簽分管契約,明確劃分責任。新地主記得重新申請田賦,別等稅單來了才發現權益受損!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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