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車位就不用繳房屋稅?地稅局打臉迷思:關鍵不在「停車」,而在怎麼用 | M傳媒
地下室車位就不用繳房屋稅?地稅局打臉迷思:關鍵不在「停車」,而在怎麼用
【M傳媒房產中心】
不少民眾以為,只要地下室空間是拿來停車,就一定不用繳房屋稅,但其實這個觀念只對了一半。地方稅務局提醒,停車空間是否要課房屋稅,關鍵不在「是不是車位」,而是看位置在哪、實際怎麼使用,有沒有收費或出租,只要搞錯一個條件,稅金可能就跟著來。
地稅局指出,若是地下室停車位,單純作為停車使用,且沒有營業行為、不對外收費,也沒有另外出租牟利,原則上都可以免徵房屋稅。這類免稅情況包含:個人自用停車、公司無償提供給員工使用,或是房屋與車位一起出租給承租人自行停車,都屬於免稅範圍。
不過,一旦情況「變了味」,稅金就跟著上門。地稅局說明,只要地下室車位對外收費,或是公司提供給顧客使用,例如商場、診所、餐廳附設收費停車空間,就會被認定為非住家使用,須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不再享有免稅待遇。
更容易讓人誤會的,還包括「地上停車空間」。地稅局強調,現行法令中,只有地下停車空間在符合條件下,才有免徵房屋稅的規定。若是地上停車場或地上建物作停車使用,並沒有免稅這回事。
以實務來看,地上停車場若是收費經營,一律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是地上停車位沒有營業、也沒有收費,則可以按住家用稅率課稅,但仍然要繳房屋稅,並非「零稅負」。
地稅局也特別提醒,房屋或停車空間的實際使用情形如果有變動,例如原本自用改為收費、或原本營業改回自用,務必要主動申報。申報期限為每期房屋稅開徵前40日,也就是每年3月22日前(遇假日順延)。
如果在期限內申報,且變動後稅額減少,當期就可以適用新的稅率;但若變動後稅額增加,或是逾期才申報,則必須等到下一期才能調整,等於多繳一整年,民眾不可不慎。
地稅局補充,目前可透過地方稅務局官網或地方稅網路申報平台線上辦理,操作相當便利;若仍有疑問,也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協助說明。
稅務單位也呼籲,別再用「地下室=不用繳房屋稅」這種簡化觀念看事情,真正的關鍵在於有沒有營業、有沒有收費、空間實際用途是什麼。搞清楚規則,才能避免誤踩紅線,收到補稅單才後悔莫及。
圖/google 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