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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共有土地可分單繳地價稅?財稅局提醒這點要注意 | M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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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共有土地可分單繳地價稅?財稅局提醒這點要注意 | M傳媒

2026/01/06 |  14 | 加入最愛

公同共有土地可分單繳地價稅?財稅局提醒這點要注意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每年地價稅開徵時,不少民眾都會有同一個疑問:父母留下的土地如果還沒辦理分割繼承,屬於公同共有,稅單開在所有繼承人名下,能不能只繳自己那一份?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表示,公同共有土地的確可以申請「分單繳納」,前提是全體共有人一起申請,才能依照各自法定應有權利(也就是每人的應繼分)分開繳納。若只有部分共有人申請,申請人只能繳自己那部分,其他人的稅仍由其他共有人負責。

舉例來說,如果陳君和三位兄弟共同繼承一塊土地,稅額是1萬元,陳君只申請分單繳自己的1/4,那他繳2,500元,剩下7,500元就要由其他三位兄弟負責。但財稅局提醒,如果其他兄弟沒繳,陳君仍可能被追繳,因為全體共有人對全部稅款都有「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申請分單繳納只是方便管理稅額,並不代表可以免除責任。若其他共有人未按時繳稅,行政機關仍可能強制執行,確保應納稅款全部繳清。

財稅局建議,共有人最好協調好,若要分單繳納,最好全體一起申請,避免未來因他人未繳而受影響。

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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