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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萬買透天「越界又佔私設道路」!兩邊房仲竟聯手甩鍋:我們沒責任,只能幫你找前屋主

花千萬買透天「越界又佔私設道路」!兩邊房仲竟聯手甩鍋:我們沒責任,只能幫你找前屋主

2026/08/01 |  13 | 加入最愛

花千萬買透天「越界又佔私設道路」!兩邊房仲竟聯手甩鍋:我們沒責任,只能幫你找前屋主

M傳媒 社群專題報導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新北市一名買方卻在交屋後才發現,自己花千萬買的透天厝不僅建築越界占用鄰地,連家門前的道路竟然還是「私設道路」!更離譜的是,當他向雙方仲介反應時,兩邊仲介竟口徑一致地表示「我們沒有賠償責任,唯一的責任就是幫你把前屋主找出來」,讓他氣炸:「那我付仲介費幹嘛?」

越界又佔私設道路 買方傻眼:交屋後才發現

該名買方在網路上分享自身慘痛經驗,指出自己透過仲介買了一棟透天厝,沒想到交屋後才發現房屋建築越界,佔用了鄰地,而且前面的道路也不是公有道路,而是私設道路。這兩個問題都嚴重影響土地完整性、使用權益與未來價值。

更令他無法接受的是,當他向自己的仲介和賣方仲介反應時,雙方竟然口徑一致,都認為自己沒有賠償責任,「唯一的責任就是把前屋主找出來賠」,讓他當場傻眼。

房仲甩鍋合理嗎?專家:法律上站不住腳

針對這個案例,專家直言,仲介的說法「不僅不合理,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腳」。

專家指出,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仲介在執行業務時負有調查並告知買方關於不動產重要資訊的義務,學理上更明確指出,仲介的說明義務範圍應包括「標的瑕疵之提示」。

而「建築越界占用鄰地」與「私設道路」,兩者都屬於交易上的重大瑕疵,會直接影響土地使用權益與房屋價值。仲介在帶看及簽約前,理應透過調閱謄本、現場勘查等方式發現並主動告知,而不是等買方自己發現後才推卸責任。

仲介若違反義務 不只賠錢還可能拿不到服務費

專家強調,如果仲介沒有盡到調查和告知義務,導致買方買到瑕疵屋,就構成了「債務不履行」。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若因仲介故意或過失導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仲介公司與經紀人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專家直言:「他們說沒賠償責任,純粹是推卸責任的說法。」

此外,若仲介真的違反義務,依法甚至可能無法向買方收取仲介服務費。

專家教戰:買方自保三步驟

專家建議,遇到類似情況,買方應立即採取以下行動:

第一,保存所有證據。 包含買賣契約書、不動產說明書(檢視關於占用或道路部分如何勾選),以及交屋前後的現場照片。

第二,請求地政機關鑑界。 這是釐清「越界」和「道路」範圍的關鍵步驟,請地政事務所來測量,釐清被占用面積。

第三,發存證信函。 向賣方和雙方仲介公司正式發函,明確告知瑕疵並主張權利(如請求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留下法律正式紀錄。

仲介只想甩鍋找前屋主 專家:不能只聽他們片面說法

專家提醒買方,現在的情況需要同時向賣方和仲介主張權利,不能只聽仲介單方面說法。對賣方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對仲介則可主張未盡調查與告知義務,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雙方仲介真的違反義務,依法甚至可能無法收取仲介服務費。」專家強調,仲介的說法對買方並不公平,法律已賦予買方捍衛自身權益的武器,千萬不要因為仲介一句「我們沒責任」就打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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