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特留分正式刪除!情情懶人包:不是沒有繼承權,關鍵在「有沒有遺囑」
兄弟姊妹特留分正式刪除!情情懶人包:不是沒有繼承權,關鍵在「有沒有遺囑」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未來符合新法適用條件時,民眾可以透過有效遺囑,決定不將財產留給兄弟姊妹。新制並非三讀當天立即生效,而是待總統公布後6個月施行。
不過,情情要先提醒大家一個最重要的觀念: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不等於刪除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什麼是特留分?
「應繼分」是沒有遺囑時,法律替繼承人安排的分配比例;「特留分」則是即使被繼承人立了遺囑,法律仍替特定繼承人保留的最低保障。
修法前,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遺囑即使寫明不留財產給手足,符合繼承資格的兄弟姊妹仍可能主張特留分。
修法後的比較如下:
繼承人 修法前特留分 修法後特留分
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 應繼分二分之一 維持不變
父母 應繼分二分之一 維持不變
配偶 應繼分二分之一 維持不變
兄弟姊妹 應繼分三分之一 刪除
祖父母 應繼分三分之一 維持不變
有立遺囑,兄弟姊妹才可能完全分不到
兄弟姊妹仍是《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前面沒有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也沒有父母時,兄弟姊妹仍可能依法取得繼承資格。
因此,修法後會出現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
情況一:沒有立遺囑
遺產仍依照法定繼承順位及應繼分分配。兄弟姊妹如果具備第三順位繼承資格,仍然可以依法繼承。
情況二:有立有效遺囑
遺囑可以把財產留給配偶、伴侶、朋友、照顧者、公益團體或其他指定對象。新法施行後,兄弟姊妹不能再以特留分為由,要求強制保留一部分遺產。
所以,真正改變財產流向的關鍵,不是只有修法,而是有沒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
特留分不是每人固定六分之一
網路常說,兄弟姊妹以前至少可以分到遺產的六分之一,這種說法並不完整。
特留分的算法是:
個人的法定應繼分 × 三分之一
例如一名未婚、沒有子女、父母皆已過世的人,留下兩名兄弟姊妹。若沒有遺囑,兩人原則上各繼承二分之一;若有遺囑將財產全部留給朋友,依舊法計算,每名手足的特留分才是六分之一。
如果兄弟姊妹人數不同,或另有配偶共同繼承,每個人的特留分比例也會跟著改變,不能一律寫成六分之一。
三讀通過不代表今天立刻適用
《民法》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這次修法須待總統公布後6個月才施行,因此現在已經發生的繼承案件,不能直接套用新制度。究竟適用新法或舊法,仍應依被繼承人死亡時間、正式公布條文及施行規定判斷。
民眾也不要因為看到三讀消息,就以為正在進行中的特留分訴訟會自動消失。
遺產酌給、貢獻制度尚待後續觀察
法務部原先預告的修法草案,除了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也包括調整遺產酌給制度,以及增訂繼承人的貢獻分制度,希望保障長期受扶養的弱勢手足,並讓長期照顧、維持或增加遺產價值者的付出能被納入考量。
不過,本次三讀重點是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其他配套仍有構成要件、舉證及金額認定等爭議,後續是否另行完成立法,仍須持續觀察。
情情提醒:財產傳承先做好三件事
第一,不想讓兄弟姊妹繼承,就必須立有效遺囑。沒有遺囑,仍會依照法定繼承順序分配。
第二,遺囑不是自己拿張紙隨便寫就一定有效。《民法》對遺囑方式有明確規定,必須符合法定形式;日期、簽名、見證人或書寫方式出錯,都可能引發遺囑無效爭議。
第三,財產要留給沒有血緣關係的人,更要提前安排。除了遺囑,也可依個人資產及家庭狀況,評估信託、生前贈與或保險受益人指定,但不同工具涉及的稅負、控制權及法律效果並不相同,不能互相取代。
情情總結
這次修法刪除的是兄弟姊妹的「最低保障」,不是他們的「法定繼承資格」。
沒有遺囑,法律幫你分;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財產才有機會真正照你的意思分。
感情靠心意,遺產靠文件。傳承規劃不要等到人走了才處理,而應趁自己意識清楚、意思能力完整時,把想照顧的人及財產安排寫清楚。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資料查核基準日:2026年7月28日。本次修法尚待總統公布,並於公布後6個月施行;個別案件仍應依被繼承人死亡時間、正式公布條文與具體家庭關係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