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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示警:土地未過戶即轉售 最高可處2%罰鍰並追繳所得稅

稅務局示警:土地未過戶即轉售 最高可處2%罰鍰並追繳所得稅

2025/05/08 |  11 | 加入最愛

稅務局示警:土地未過戶即轉售 最高可處2%罰鍰並追繳所得稅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今日召開記者會,針對近期查獲多起土地交易違規案件提出示警。稅務局表示,民眾購買土地後若未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即轉售,除依《土地稅法》處以罰鍰外,還可能遭追繳房地合一稅,形成「雙重處罰」。

 

案例警示

稅務局公布最新查核案例,化名「小桃」的投資人於今年2月購入桃園區一戶透天厝,在尚未完成過戶程序的情況下,隨即與第三方簽訂轉售契約。經查獲後,除按土地移轉現值處以1.5%罰鍰外,因未依限申報房地合一稅,另遭國稅局補稅加罰。

 

裁罰新制

財政部已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現行裁罰標準如下:

土地移轉現值100萬至250萬元:罰0.5%

250萬至500萬元:罰1%

500萬至1,000萬元:罰1.5%

超過1,000萬元:罰1.8%

故意規避者得處最高2%罰鍰

 

稅務提醒

地稅局特別強調,此類交易行為可能同時涉及:

 

地方稅:違反土地稅法第54

 

國稅:未申報房地合一稅

納稅人完成移轉登記後,應於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避免受罰。

 

專家建議

近期市場熱絡,但投資人應注意交易流程合法性。建議採取『先過戶再轉售』模式,並保留完整金流證明。

 

民眾查詢

相關稅務問題可洽桃園市地方稅務局專線:03-332-6181,或至該局官網「線上稅務諮詢」專區查詢。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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