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七天就損失400萬免稅額!賣房想省稅?小心這三大要件!
「賣房想省稅?小心這三大要件,差七天就損失400萬免稅額!」
賣房子是人生大事,除了要考慮房價,還得精打細算稅金。最近,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如果想適用房地合一稅的「400萬元自住免稅額」,必須符合三大要件,包括戶籍登記滿六年、出售前六年未出租營業、以及六年內未曾使用過這項優惠。聽起來很簡單,但你知道嗎?光是「戶籍登記滿六年」這一項,就可能讓你因為「差七天」而損失400萬的免稅額!
高雄國稅局分享案例。
甲君在2018年5月21日買了一間房子,並在2024年5月29日賣出。從表面上看,甲君持有房子的時間已經超過六年,而且根據水電使用紀錄,他也確實住在這裡,過去六年間也沒有出租或營業。甲君原本以為自己完全符合條件,可以享受400萬元的免稅額。
但沒想到,國稅局仔細一查,發現甲君是在2018年6月6日才辦妥戶籍登記。從設籍日到賣出日,距離滿六年還差了「七天」。就是這短短的七天,讓甲君無法適用400萬元的免稅額,最後必須繳納275萬元的房地合一稅,稅率高達20%。
申請房地合一稅的自住免稅額,條件非常嚴格,尤其是「戶籍登記連續滿六年」這一項,差一天都不行。除此之外,還有兩個重要條件:
出售前六年未出租或營業:
如果你在這六年間曾經把房子出租或作為營業用途,就算只有一天,也會失去免稅資格。
六年內未曾使用過這項優惠:
如果你之前已經用過400萬元的免稅額,這次就不能再用了。
國稅局會透過多種方式來查核這些條件,包括地政機關的登記資料、戶籍謄本、水電用量及帳單等。甚至還會交叉比對營業稅、房屋稅、地價稅等資料,來確認房子在交易日前六年內有沒有出租或營業。
賣房子想省稅,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從戶籍登記到房屋使用狀況,每一個細節都可能影響你的免稅資格。像甲君這樣,只因為差了七天就損失400萬元的免稅額,實在讓人覺得可惜。
M傳媒-如果你正打算賣房,務必提前檢視自己是否符合所有條件,尤其是戶籍登記的時間,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疏忽而損失大筆稅金。畢竟,400萬元的免稅額,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圖片來源-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