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斡旋沒寫但書就完了?房仲沒說的5個救急絕招!」
「下斡旋沒寫但書就完了?房仲沒說的5個救急絕招!」
最近有位網友急著問:「我下斡旋時傻傻沒寫但書,現在要簽約了才發現貸款可能貸不滿,房仲卻說屋主不會同意補加條款,這樣真的沒救了嗎?」
別慌!其實你還有這些機會:
簽約時「最後補救」
就算斡旋時沒寫,簽買賣合約時依然可以要求加註「貸款不足無條件解約」但書。
賣方不同意怎麼辦? 最多就是交易取消,你拿回定金,不會有罰則!
房仲說「屋主會生氣」的真相
房仲常說加但書會讓屋主不想賣,其實...
如果房子條件好,屋主根本不怕沒買家
反過來想:若屋主連合理但書都拒絕,可能房子有隱藏問題?
想換房仲殺價?小心「雙斡旋」地雷
如果A房仲開價1,500萬,B房仲說能談到1,450萬,注意:
必須等第一個斡旋失效(通常3~5天),才能找第二家
否則可能兩邊都成交,你得賠雙倍定金!
偷吃步:先問A房仲「屋主明確拒絕了嗎?」若已拒絕就能換人
簽約後反悔的代價
不會影響銀行信用評分
但定金可能被沒收(通常3~10%)
房仲服務費要付
專家建議:
下斡旋時直接寫:「貸款不足__成」
簽約前堅持「審閱期3天」,把合約帶回家細看
記住:沒簽買賣契約前,你永遠有說「不」的權利!
「與其買了後悔,不如現在談清楚!」下次房仲再說「屋主不喜歡但書」,不妨回他:「那表示這房子沒問題,加但書應該沒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