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繳自己那份還不夠?公同共有地價稅藏地雷 兄弟姊妹沒談攏也可能被追稅 | M傳媒
只繳自己那份還不夠?公同共有地價稅藏地雷 兄弟姊妹沒談攏也可能被追稅
【M傳媒房產中心】
每年11月是地價稅開徵季,不少民眾收到稅單才驚覺,怎麼「不是只有自己的名字,卻要扛整筆稅金?」台南市財政稅務局提醒,父母過世後留下的土地,若還沒辦理分割繼承,在法律上屬於「公同共有」,地價稅會和其他繼承人合併開在同一張稅單上,背後其實暗藏不少稅務風險。
財稅局指出,很多人誤以為,只要繳自己那一份就好,但在公同共有的狀態下,事情沒那麼單純。若繼承人希望「各繳各的」,必須由全體公同共有人一同向稅捐機關申請「分單繳納」,才能依每個人法定應有權利,也就是應繼分比例,分開繳地價稅。
如果不是全體一起申請,而是只有其中一人提出申請,稅捐機關仍可同意分單,但僅限於申請人自己那一份。至於其他繼承人的部分,仍會由其餘公同共有人負責繳納,但關鍵在於——所有公同共有人,對「整筆地價稅」仍然負有連帶責任。
財稅局也舉例說明,假設陳先生(化名)和三位兄弟共同繼承一筆土地,地價稅總額為1萬元,每人依法各有四分之一。如果只有陳先生申請分單繳納,他可以先繳自己那一份2,500元,其餘7,500元由其他兄弟繳納。但萬一其他人遲遲不繳,國稅或地方稅務機關仍可依規定,向陳先生追討未繳清的稅款,甚至移送行政執行。
也就是說,就算你已經乖乖繳了自己那一份,兄弟姊妹若擺爛不繳,還是可能「掃到颱風尾」,被強制執行。
實務上,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地卻遲遲未分割,其實相當常見。多半不是不想分,而是遺產怎麼分、誰拿現金、誰拿房地,一談就卡關,只好先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但這樣一拖,地價稅、房屋稅甚至未來出售、抵押,都可能變成長期風險。
專家提醒,公同共有最大的問題,不只是稅單怎麼繳,而是「責任是綁在一起的」。只要其中一人欠稅,其他共有人名下財產,都有可能被行政執行機關查封、扣押,用來清償稅款。對於已經各自成家、財務獨立的繼承人來說,這種風險往往被低估。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也再次提醒,分單繳納只是繳稅方式的調整,並不能免除連帶納稅義務。想要真正切割風險,最根本的方式,還是儘早完成遺產分割,將公同共有改為分別共有,甚至直接辦理所有權移轉,才能讓稅務責任與財產歸屬真正對齊。
地價稅季一到,不少家庭才驚覺,父母留下來的不只是土地,還有一連串現實問題。稅務單位也呼籲,若對公同共有、分單繳納或遺產分割有疑問,應及早向稅捐機關或專業人士諮詢,別等到稅單變成執行命令,才發現「原來這筆稅,誰都躲不掉」。圖/google 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