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已過戶卻遭廠商上門討債!屋主淚訴:頭期款都付完了 現在怕房子被拆
預售屋已過戶卻遭廠商上門討債!屋主淚訴:頭期款都付完了 現在怕房子被拆
M傳媒社群綜合報導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高雄一名購屋族卻在交屋前夕面臨晴天霹靂!這名屋主在網路上發文求助,表示自己購買的預售屋已經完成過戶、產權也已登記在自己名下,工程基本上剩下水電收尾,原訂6月就要交屋。沒想到近日卻傳出建商積欠廠商大量款項,今天多組廠商到場揚言拆除東西,讓已購戶嚇得不知所措。
廠商到場欲拆屋 大戶出面喊卡
這名屋主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指出,建商疑似欠了廠商非常多錢,今天有多組廠商到場企圖拆除屋內設備。後來因為某一位大戶委託人趕到現場,請廠商先不要拆,等週五回國後再與廠商協商。
該屋主無奈表示:「我覺得就算大戶最後跟廠商協商完,願意補貼廠商一些錢,廠商也只是不拆大戶那幾間的東西。廠商還是會用一樣手法逼我們其他人補貼他們錢,但我們真的付完頭期款都沒錢了。」
已過戶未交屋 屋主陷恐慌
這名屋主焦急提出三大疑問,希望有經驗的網友能幫忙解答:
1. 產權已在我名下,廠商可以私自拆除嗎?
他質疑,建商欠廠商錢,應該對建商索討,廠商可以拆除已過戶給他的房子物品嗎?
2. 已經過戶但還沒交屋,可以自己換門鎖嗎?
他擔心廠商趁機闖入拆除設備,不知道能否先去更換門鎖防止廠商進入?
3. 代書說再給幾天協調,該相信嗎?
建商委託的代書表示再給他們幾天時間跟廠商協調,他不確定該不該相信。
專家解析:產權已過戶 廠商無權拆除
針對屋主的困境,專家表示,產權既然已經過戶到買方名下,買方就是法律上的所有權人,廠商不能任意拆除已屬於買方的財產。
專家進一步說明,廠商與建商之間的債務糾紛,與買方沒有直接關係。如果廠商擅自拆除已過戶房屋的設備(如電線、衛浴、門窗等),屬於民事侵權行為,買方可以報警讓警方介入處理。
至於能否更換門鎖,專家建議暫時不宜。因為產權雖已過戶,但在法律和買賣契約的「交屋」程序完成前,建商仍有管理現場的權利與義務。若貿然換鎖,可能被認定為阻撓驗收,反而讓買方在後續驗收階段處於被動。
專家教戰:扣住交屋保留款+存證信函
專家建議,面對這種情況,買方應採取以下自保措施:
1. 錄影拍照存證
立即對房屋現況(尤其是水電管線、衛浴設備)進行全程錄影並拍照,確保現狀有紀錄,作為日後求償證據。
2. 扣住交屋保留款
預售屋合約通常有總價5%的交屋保留款,這是買方最大的籌碼。在現場安全無虞且驗收完成前不要撥付這筆款項。
3. 發送存證信函
向建商發送存證信函,明確要求限期完成點交,逾期將依約請求延遲交屋罰款,副本給代書,讓對方知道買方已進入備戰狀態。
4. 諮詢專業律師
鑑於涉及金額龐大且產權與債務交織,建議攜帶合約諮詢專業律師,討論是否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或進行相關法律程序。
買方保住房子 關鍵在產權已過戶
專家最後強調,房子已經過戶在買方名下,買方的法律地位穩固,不要因為恐懼而急著對廠商妥協或私下補貼。在廠商與建商的債務糾紛中,已購戶是無辜的第三方,廠商若要索討債務,應循法律途徑對建商主張,而非對已過戶的房屋動手。
面對建商疑似倒閉、廠商上門討債,已購戶最該做的不是恐慌,而是冷靜蒐證、扣住款項、尋求法律協助,才能保住自己辛苦打拚來的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