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大概是都市人最煩惱的問題了,上班找不到停車格可以怪自己太晚出門
那在自己的社區、自己的家騎樓不能停是啥概念?
明明我有繳管理費,為啥社區大樓不能停?明明我有繳地價稅,為啥自家門口被停滿機車?
所以管理費跟地價稅都是繳假的嗎…..
大家怎麼看呢?到底能不能停放機車呢?
正解:
要看警察是否認為有「妨礙行人通行」情形,這是警察的個案認定權限。
騎樓不得妨礙公眾通行權益,所以,騎樓具有「所有權私有,使用權公用」的特性
一般來說;騎樓不能停車擺攤的,之所以執法單位沒有動作,是因為沒人檢舉,老百姓也約定成俗以為是可以的,警察也不想揹一個擾民的話題,久而久之就演變成現在騎樓便當店佔用,住家就是摩托車佔用了
還有一種是住戶規約中有規範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人行道(騎樓屬人行道)以禁止停車原則,開放停車(劃設停車格位)為例外,大法官釋字第564號解釋指出,「騎樓通道若提供公眾通行使用,所有人雖然不會因此完全喪失管理、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但使用時原則上不得阻礙通行」,因此在設有禁停標誌的人行道、騎樓便不能提放車輛,如果有劃設機車停車格則可停放,但是停放在機車停車格外的車輛,也是很有可能被舉發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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