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看到一間還不錯的房子,有打算開價,想請問大家幾個問題:
1.是先跟房仲議好價格,房仲覺得你的開價OK才進入到收斡旋或交付要約書的階段嗎?
2.如果帶我看的仲介,我覺得不太對盤,而目前我們只看過房子還沒進入到收斡旋的程度,那我換找熟識的仲介幫我看這間房子,這樣好嗎?
3.看屋時我有問仲介說,你們是收斡旋還是也接受要約書,他說他們這個地區都是收斡旋不收要約書,但按照不動產經紀法規不是斡旋或要約書都可以嗎?
煩請各位高人前輩協助解惑,謝謝!
您好,在此回覆您的問題:
1.可以直接出價讓仲介談,但要先簽要約或斡旋。
2.換仲介,也只是讓物件承辦人去談,跟帶看人無關。還有如果現在也有跨店店配,所以,就算你找別家,也有可能必須找原來的承辦談價。
3.違約是指你簽要約或斡旋,出了價,屋主也簽回,這時候反悔,就算違約。
必須支付違約金,要約是3%,假如三百萬就是九萬元,斡旋是直接沒收斡旋金,還有要看合約,也許要補足訂金金額,不管簽哪一種,都必須支付仲介費用,如果沒有支付,房仲有訴諸法律的權力。
3.簽約請看清楚再簽,有三天閱覽期的權力,請看清楚,但請記住,不簽也要還給公司,拿不回來,業務員要賠錢給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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