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道上,高樓大廈的外牆和屋頂上掛滿了琳琅滿目的廣告,這些廣告空間被大樓的管理委員會租借出去,也成為一種新興的收入來源。
那麼,
大樓(廈)管理委員會出租外牆、屋頂需要課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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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要課稅喔! 財政部規定,大樓管理委員會若以非營利性質出租外牆或屋頂,收取的租金屬於銷售勞務收入,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若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到20萬元,可按特種稅額計算營業稅,稅率為1%。
◆若平均每月租金收入達到20萬元,應使用統一發票,並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
※未依法辦理稅籍登記或未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管理委員會可能面臨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並需補報繳所漏稅款及利息。
完整QA內容
Q: 大樓管理委員會可以自行決定將外牆或屋頂出租給他人設置廣告看板嗎?
A: 不行。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如欲變更公寓大廈的外牆面或樓頂平臺,設置廣告物或其他類似設施,除需依法規辦理外,亦需經過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者社區規約中有明確授權管理委員會處理的規定。未經這些程序,管理委員會無權擅自決定出租外牆或屋頂。
Q: 設置廣告看板時,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規?
A: 在設置廣告看板前,必須符合《建築法》的建築外觀、結構和安全標準,並遵循《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的設置標準和申請程序。需向當地的建築管理單位申請許可執照,確保廣告設置合法合規。
Q: 大樓管理委員會出租外牆或屋頂設置廣告的租金收入應該如何處理稅務?
A: 根據財政部的規定,大樓管理委員會若以非營利性質出租外牆或屋頂,收取的租金屬於銷售勞務收入,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若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到20萬元,可以按特種稅額計算營業稅,稅率為1%。
◆若平均每月租金收入達到20萬元,則應使用統一發票,並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
※未依法辦理稅籍登記或未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管理委員會可能面臨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並需補報繳所漏稅款及利息。
Q: 是否需要考慮社區居民的意見?
A: 是的。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設置廣告物或無線電台基地等類似設施,需經過頂層或相關樓層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並允許住戶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陳述意見。
Q:大樓(廈)停車場若對外收費,要繳營業稅嗎?
A:如果大樓(廈)停車場按次或計時收費,或定期收取停車費用並對外提供服務,這些收入屬於銷售勞務範圍,需依法辦理營業稅籍登記並繳納相應的營業稅。
Q:大樓(廈)管理委員會如果是基於社區守望相助成立,「沒有」對外營業情形,是否可免繳營業稅?
A:是。根據稅法規定,若大樓(廈)管理委員會僅收取管理費用且無對外營業,其收入不屬於銷售勞務範圍,因此可以免除辦理營業稅籍登記。管理委員會向業主收取的管理費並非銷售勞務,而是用於公共設施及管理維護等居住服務。
阿明資源:
https://54aming.com/articles/27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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