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交易真相系列-7 「先付訂金再看合約」預售屋簽約陷阱!5日審閱期、交屋保留款5% 建商5句話術要留意
「先付訂金再看合約」預售屋簽約陷阱!5日審閱期、交屋保留款5% 建商5句話術要留意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預售屋從訂購、簽約、工程施工到交屋,可能歷經數年。購屋者除了比較價格,也需要確認契約、付款、履約擔保及驗收程序。
市場常見「先付訂金保留」、「合約都一樣」、「交屋日期只是參考」等說法,部分涉及重要法律權利。M傳媒整理5種簽約與交屋話術,提醒買方掌握交易保障。
先付訂金再看合約 至少5日審閱期要保障
「先付訂金卡位,之後再看合約」,可能讓買方在充分了解條款前就支付款項。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審閱期間至少5日。
購屋者應取得完整契約與附件,確認房地總價、車位、付款明細、建材、交屋期限及違約責任。
大家都簽同一份 仍須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
「大家都簽同一份合約,條款不能改」,常用來說明契約格式統一。
預售屋買賣契約仍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即使個別條款無法協議修改,也不能藉由約定排除法律要求的消費者保障。
買方應特別注意限制解除契約、減少建商責任及變更付款條件等內容。
交屋日期只是參考 完工期限涉及違約責任
「交屋日期只是參考,不用太計較」,容易使買方忽略施工時程的重要性。
預售屋契約應依規範約定開工、取得使用執照及通知交屋的相關期限,並明定逾期的處理方式。
建商延遲完工是否構成違約,須依契約條款、實際原因及法定規定判斷。
有問題交屋後再處理 交屋保留款有保障
「房子有問題,交屋後再處理」,涉及驗收與缺失改善。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範,買方於驗收時得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並於賣方完成修繕且經買方複驗合格後支付。
例如總價2,000萬元,交屋保留款為100萬元。
買方應保留驗收缺失照片、改善通知及複驗紀錄,確認處理結果。
建商規模大、履約有保障 仍要確認擔保機制
「建商很大間,履約絕對有保障」,以企業規模提高消費者信任。
但預售屋涉及長期施工與資金管理,實際履約保障應依契約記載的擔保機制確認。
購屋者應檢查履約擔保證明、建造執照與契約內容,了解款項管理及相關權利。
M編觀察
預售屋契約涉及未來數年的付款與交屋責任,口頭承諾應落實在正式契約與相關附件。
5日契約審閱期、完工交屋期限、缺失改善與房地總價5%的交屋保留款,是買方應掌握的重要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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