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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地價稅新制上路 他益信託適用自住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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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地價稅新制上路 他益信託適用自住優惠 

2025/06/18 |  53 | 加入最愛

桃園市地價稅新制上路 他益信託適用自住優惠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宣布,自113年起財政部放寬他益信託房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認定標準。這項新政策讓符合特定條件的他益信託土地,也能享有與自益信託相同的優惠稅率,預估將嘉惠更多有特殊需求的家庭。 

 

根據財政部最新解釋令,他益信託土地要適用自住優惠稅率,必須同時符合七大要件:受益人需為委託人的配偶、成年子女(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未成年子女;信託契約須明定供受益人及其親屬居住使用且不得處分;受益人須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實際居住且設籍;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土地面積符合規定;以及每戶僅限一處適用。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符合資格的納稅義務人須把握每年922日的申請截止期限,逾期申請者將延至次年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這項變革對家有身心障礙成員或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尤其重要,讓信託財產在保障權益的同時,也能減輕稅賦負擔。 

 

為協助民眾了解新制,桃園市稅務局提供多元諮詢管道,包括總局及中壢、大溪、楊梅、蘆竹等分局的專線服務。稅務局強調,這項政策調整展現政府兼顧租稅公平與社會福利的施政理念,讓信託制度能更完善地照顧弱勢族群與特殊需求家庭。 

 

專家建議,有信託需求的民眾可善用這項新規定,在規劃財產信託時納入稅務考量,既能確保財產安全,又能享有稅賦優惠。稅務局也將加強宣導,協助符合資格的民眾及時提出申請,確保權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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