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約驚現陷阱!買方要求「貸款不過無條件解約」 屋主慘陷兩難困境
專任約驚現陷阱!買方要求「貸款不過無條件解約」 屋主慘陷兩難困境
專家揭銀行貸款8成背後真相:簽下去就無法帶看別組 3招自救避免違約風險
近期有屋主在社群上求助:「我簽了專任約到12月,房仲幫忙跟買方周旋了兩個月,最後大家價格談定。但買方堅持,如果貸款不足八成,就要無條件解約。我理解銀行流程,也想趕快賣掉房子,但房仲覺得這買方決心不夠,因為財務狀況跟年薪也不透露。房仲認為買方可能貸款跑不過,但銀行私下告訴買方,貸款八成應該沒問題。我想問,現在應該怎麼做?」屋主表示,卡在買方要求無條件解約的條件上,心裡左右為難。
無條件解約的風險解析
專家指出,這種情況在專任仲介合約中屬常見糾結點。
首先,買方要求「無條件解約」是為了降低自身風險,尤其在房貸核准尚未完全確定前,買方希望若銀行貸款不過,也不會承擔違約責任。屋主若急於成交,簽約時就可能必須接受這個條件,但同時需注意,簽約後一般就不能再帶看其他買家,若買方最後貸款審核出問題,可能會影響成交。
銀行貸款的真相與風險
其次,房仲的角色是居中協調,提供專業建議,但不可能完全保證買方貸款成功。
雖然銀行告知買方貸款八成應沒問題,但審核結果仍有變數。專家建議屋主應與房仲確認條件細節,例如是否能限定解約期限、是否有銀行核貸文件等,這樣即使買方未通過貸款,屋主仍能掌握後續操作權。
屋主決策評估表
3招自救策略
1. 要求銀行預審:簽約前要求買方提供銀行貸款預審證明,確認貸款額度
2. 設定解約期限:在合約中明定貸款審核期限(如14天),逾期自動解約
3. 保留帶看權利:與仲協商,在等待貸款審核期間,仍可帶看其他買家
賣厝阿明觀點
在專任約下,屋主若面對買方要求「無條件解約」的情況,核心是「風險與成交平衡」。急於出售可以考慮接受,但要透過合約明確規範貸款審核條件與解約期限,避免成交後被動;若不急,則可繼續帶看其他買家,尋求更確定的成交方案。房仲提供建議,但不保證貸款結果,屋主應掌握資訊、書面確認細節,才能在冷市中把握價格與成交時間。最重要的是,衡量自身急迫性與風險承受度,理性做決策,不被仲介或市場壓力左右。專任約是保障仲介服務,但屋主的決策權始終不可放棄,靈活運用合約與保留款,才能安全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