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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免稅優惠不是自動延續!新北稅捐處:5月31日前沒申請,小心被課地價稅

農地免稅優惠不是自動延續!新北稅捐處:5月31日前沒申請,小心被課地價稅

2026/03/27 |  17 | 加入最愛

農地免稅優惠不是自動延續!新北稅捐處:5月31日前沒申請,小心被課地價稅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今(27)日提醒,符合條件的土地雖然目前可適用田賦(免徵),但必須在5月1日至5月31日間主動向區公所申請,否則恐影響稅負權益。尤其是土地所有權人變更後,新所有權人也要重新申請,不會自動延續。

適用對象包含兩大類:

都市土地:
農業區、保護區
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地區
依法限制建築或不能建築地區
公共設施保留地

非都市土地:
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以外的其他用地
須符合75年6月29日前已核准課徵田賦
實際仍供作農業使用

什麼是「供作農業使用」?
不只限於耕作本身,也包含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設施:
農舍、畜禽舍
農業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
農路、灌溉、排水等相關設施用地
只要維持農業用途,即可提出申請。

田賦雖停徵,但「稅籍認定」功能仍在
稅捐處指出,田賦目前雖為停徵狀態,但其制度仍具有「稅籍認定」功能。一旦未依規定申請,未來可能影響土地稅負認定,甚至喪失相關稅務優惠。因此,即使沒有立即稅負,也建議民眾依期限完成申請程序,以保障長期權益。

所有權人變更,必須重新申請
稅捐處特別提醒:若土地所有權人發生變更,例如買賣、贈與、繼承或信託等,即使土地使用情形未改變,新所有權人仍須重新向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續以田賦課徵(免徵)方式處理。

換句話說,農地免稅優惠是「跟著人走」,不是「跟著土地走」。買了農地、繼承了農地,都要自己重新跑流程,不會自動延續。

一句話總結
農地免稅不是自動的!5月1日至5月31日記得向區公所申請。土地換人登記,新主人也要重新申請,否則可能被課地價稅。

圖/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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