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預售屋必知關鍵要點 避開購屋陷阱有妙招
購買預售屋必知關鍵要點 避開購屋陷阱有妙招
買房是人生大事,尤其預售屋交易期間長、風險高,內政部特別提醒消費者務必睜大眼睛。記者實際走訪雙北市預售屋接待中心發現,雖然多數建商已配合新制,但仍有不少消費者因不熟悉規定而吃悶虧。究竟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帶您掌握最新購屋要領。
案例一:建造執照不可少 簽約前務必確認
「當初就是太相信銷售人員的話,差點買到還沒請照的預售案。」台北市的林小姐回憶,去年看中某建案,銷售人員保證「執照快下來了」,催促她先付訂金。幸好她在審閱契約時發現問題,及時踩剎車。根據最新規定,新建案必須已領建造執照並完成縣市政府備查才能銷售,消費者有權要求查看執照正本。」
案例二:5%交屋保留款 你的最佳保障
新北市的張先生分享親身經歷:「多虧有這5%保留款,讓建商不敢馬虎交屋。」他去年購買的預售屋在驗屋時發現多處瑕疵,由於合約明訂交屋保留款為總價5%,建商立即派工修繕。消保官陳美玲解釋:「這筆款項直到買方確認無誤才會支付,是消費者最重要的談判籌碼。」
專家提醒三大隱藏陷阱:
停車位尺寸迷思
許多建商宣傳「大車位」,實際卻包含公共空間。內政部規定契約必須明確記載「不含車道」的淨尺寸,避免消費者買到「縮水車位」。
面積誤差找補爭議
去年高雄某建案因面積短少引發糾紛。新制明定「不足部分建商應全額找補」,且計算方式以主建物加陽台面積為基準,杜絕灌水疑慮。
建材爐碴問題
台南曾發生建案使用爐碴建材導致牆面爆裂。現在契約明文禁用爐碴,並要求出具檢測報告,消費者驗屋時可要求查驗。
特別注意:
契約審閱期至少5天,建商不得要求「付訂才給看」
遲延交屋利息萬分之五,比銀行貸款利率還高
結構保固15年、設備保固1年,時效從「交屋日」起算
預售屋糾紛申訴案件中,有6成與契約內容不符規定有關。提醒消費者務必下載內政部最新版契約範本比對,若發現建商使用舊制條款,可直接向各地消保官檢舉,最高可罰30萬元。
聰明購屋三步驟:
查: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確認建案執照
比:逐條對照契約是否符合新制規定
存:保留所有銷售文宣與溝通紀錄
最後提醒,預售屋沒有實體可看,更容易受銷售話術影響。記得保持冷靜,必要時可找專業驗屋公司或律師陪同簽約,才能住得安心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