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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地沒過戶就轉賣,小心被罰!稅務局:最高處移轉現值2%罰鍰

買地沒過戶就轉賣,小心被罰!稅務局:最高處移轉現值2%罰鍰

2026/04/23 |  11 | 加入最愛

買地沒過戶就轉賣,小心被罰!稅務局:最高處移轉現值2%罰鍰

M傳媒財經中心/報導

買土地想當「一日地主」賺價差?小心,還沒過戶就轉賣,不只賺不到錢,還可能被政府罰款。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近日提醒,根據114年1月24日公布修正的《土地稅法》第54條第2項規定,買賣土地未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而再行出售者,最高可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2%的罰鍰。

罰鍰分級制:故意者罰2%,情節輕微可減免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依《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稽徵機關可視個案違章情節輕重,給予0.5%至1.8%等不同程度處罰。若查屬故意者,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2%的罰鍰。

但也有免罰條款。若符合《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8條第2項規定,移轉現值在100萬元以下者,或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前經依規定撤回或註銷移轉現值申報者,免予處罰。

M編翻譯:小額炒地100萬以下免罰,但超過100萬就等著接罰單。故意的直接罰2%,不要挑戰國稅局的底線。

實例試算:120萬土地沒過戶就轉賣,罰6,000元

財稅局舉出實際案例。A先生於115年2月2日訂定土地買賣契約購入B先生土地1筆,未向地政機關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旋即於同年3月6日再行出售該筆土地予C小姐,土地移轉現值為120萬元。

依《土地稅法》第54條第2項及裁罰倍數參考表規定,再行出售每筆土地移轉現值逾100萬元至250萬元者,按再行出售每筆土地移轉現值處0.5%之罰鍰。因此A先生應處罰鍰6,000元(120萬元×0.5%)。

M編幫你算:炒地賺的價差還不知道有多少,罰單先寄到家。如果移轉現值更高、或情節更嚴重,罰鍰可能高達數萬元。

土地買賣SOP:先過戶、再轉賣,一步都不能省

財稅局提醒,土地買賣訂約後,應依法申報土地增值稅並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登記完成後,才可以再辦理第二次移轉,以免荷包失血。

M編翻譯:想炒地賺價差?先乖乖過戶、繳土增稅,房子是你的了再賣。跳過這一步,罰單比價差還快到。

M編一句話:買地沒過戶就轉賣,不是聰明是偷吃步。罰鍰最高2%,賺的價差還不夠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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