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說二手屋沒有人在驗屋的?可以保證沒問題嗎?
房仲說二手屋沒有人在驗屋的?可以保證沒問題嗎?
買二手屋時,很多人會遇到一個問題:「簽約後才發現房子有狀況,但房仲卻說『二手屋本來就沒有在驗屋』,這樣合理嗎?」
1. 法律有規定一定要驗屋嗎?
目前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二手屋交易「必須」驗屋,但這不代表買方完全沒有權利!根據《民法》第354條,賣方必須保證房子沒有「重大瑕疵」(例如:嚴重漏水、結構問題等)。
如果交屋後發現問題,買方可以要求賣方負責修繕或賠償,但前提是:
買方簽約時「不知道」這個問題。而這個問題確實影響房子的正常使用(例如:漏水導致牆壁發霉、鋼筋外露等)。
2. 房仲說「二手屋不驗屋」是真的嗎?
這其實是「行業習慣」,不是法律規定!很多房仲為了交易順利,會說「二手屋本來就不驗屋」,但實際上:
如果合約沒寫「不能驗屋」,買方仍然可以要求驗屋,只是賣方不一定有義務配合。
如果合約完全沒提到驗屋,買方最好在簽約前先講清楚,例如加註「交屋前可安排專業驗屋」。
3. 簽約後才發現問題,該怎麼辦?
如果已經簽約,甚至過戶了才發現房子有問題(例如:漏水、壁癌、水管堵塞等),你可以這樣做:
第一步:蒐集證據
拍照、錄影記錄問題。
找專業驗屋公司或師傅出具報告(這份報告未來上法院會很有用)。
第二步:找房仲協調
要求賣方修繕或扣部分尾款當補償。
如果房仲消極處理,可以直接聯繫賣方談判。
第三步:法律途徑
如果賣方不認帳,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處理。
在5年內發現問題並於發現問題後6個月內主張「瑕疵擔保責任」,要求修繕或減價。嚴重瑕疵(如凶宅、海砂屋、結構問題)甚至可要求解約退款。
4. 未來買房如何避免糾紛?
下斡旋時約定驗屋條款:雖然不是強制,但請專業驗屋公司檢查,能避免後續大筆修繕費。
買賣合約加註「驗屋條款」:例如「買方有權於交屋前驗屋,若發現瑕疵可要求修繕或調整價格」。
仔細檢查「不動產現況說明書」:賣方必須誠實填寫屋況,若有隱瞞可追究責任。
二手屋可以驗屋,只是要看時機!
簽約前驗屋最有保障,發現問題可要求賣方處理或砍價。
簽約後驗屋仍可主張瑕疵擔保,但舉證責任在買方。
過戶後才發現問題在5年內發現問題並於發現問題後6個月內可主張權益,但過程較麻煩。
建議買房前多花一點時間檢查,否則交屋後才發現問題,可能得自己花錢修! 如果遇到爭議,記得蒐證並尋求法律協助,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