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注意!房屋租金每年最高可扣18萬,中區國稅局提醒申報細節
租屋族注意!房屋租金每年最高可扣18萬,中區國稅局提醒申報細節
【中區國稅局/報導】
你知道嗎?如果你在台灣租屋自住,房租其實可以在報稅時 每年扣最多18萬元!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這個扣除額是給「納稅義務人、配偶以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用的,但前提是租屋 不是拿來營業或工作使用。
不過,有幾種情況就不能扣了:
-
你名下還有房子
-
如果租屋期間,你在國內有房子,或者有房屋使用權(像設定地上權),就不算自住租屋,不能扣除。
-
例外是符合財政部規定的「非自有房屋」,才能扣。
-
-
收入太高或稅率太高
-
扣除房租後,全年綜合所得稅稅率超過20%,或分開計算薪資、各類所得稅率超過20%,或選擇股利單一稅率28%,都不能扣。
-
-
基本所得額超標
-
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如果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也無法扣除。
-
中區國稅局提醒大家,如果對 房屋租金扣除 有疑問,或不確定自己能不能申報,可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有專人提供協助。
聯絡人:民權稽徵所 綜所稅股 邱子涵
電話:(04)23051116轉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