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必看!地政局整理四大重點,簽約前多一步查證,省下一堆麻煩
租屋族必看!地政局整理四大重點,簽約前多一步查證,省下一堆麻煩
文/賣厝阿明
租房子最怕什麼?不是租金太高,也不是房子太舊,而是遇到問題時才發現當初沒看清楚、沒問清楚。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最近整理出「租屋前必看四大重點」,阿明看完覺得真的很實用,趕快幫大家整理一下。
為什麼要查證?因為租錯房子比買錯更難處理
根據地政局統計,近期租賃糾紛陳情案件中,最多的就是租約終止後押金不還、電費收取亂喊價這些鳥事。
市長黃偉哲特別提醒,租房子前一定要「多看、多問、多查證」,不要等到簽約了才發現問題,那時候要處理就麻煩了。
重點一:確認他有權出租
這是所有環節裡最重要的一步,但很多人反而最容易忽略。
簽約前一定要先搞清楚:這個房子,對方有權租給我嗎?
要問三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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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是不是建物所有權人?可以請他出示權狀或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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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所有權人,有沒有取得原屋主的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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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透過租賃業者,是不是合法的包租代管業者?
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必須合法登記並取得資格。如果遇到非法業者或未經授權就出租的「二房東」,你的租約穩定性馬上打問號。
重點二: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
這條是很多人被坑的地方。
依據內政部頒訂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5條規定,押金最高不能超過兩個月租金總額。
簽約前務必看清楚,如果對方要求三個月甚至半年的押金,已經違法了,可以直接打槍。另外記得保留收據或轉帳證明,才不會退租時被賴帳。
重點三:契約不能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
地政局建議,最好直接使用內政部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
如果你是用其他版本,至少要確認裡面有明確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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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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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金額與繳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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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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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租金返還條件
簽約前逐條閱讀,看不懂的地方就問,不要不好意思。現在省事,以後就省麻煩。
重點四:電費怎麼算,要看清楚
最近夏天電費爭議特別多,地政局特別列出兩種計費方式:
第一種,按用電度數計費:每度電費不得超過「當期每度平均電價」。也就是說,房東不能隨便喊一度6塊、7塊,必須依照台電的標準。
第二種,不是按度數計費:也不能超過「每期電費總額」。房東不能亂加價,而且有義務提供用電相關資訊給你。
簡單說:電費不能是房東說了算,要有依據。
阿明小提醒
台南地政局這次整理的四大重點,說穿了就是一句話:不要怕問、不要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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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清楚對方有沒有權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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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押金有沒有超過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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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契約是不是用內政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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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懂電費怎麼算
如果遇到租賃糾紛,可以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向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對業者資格或租約內容有疑慮,也可以直接問台南地政局地籍科(06-2991111#8402)。
租房子是大事,多一步查證,多一份保障。阿明祝大家都能租到好房子,住得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