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推動都市更新,新訂「容積獎勵辦法」加速市容升級
苗栗縣推動都市更新,新訂「容積獎勵辦法」加速市容升級
為推動苗栗縣都市更新事業,提升居民參與意願並加速市容升級,苗栗縣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第5項規定,並參考「苗栗縣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區都市更新整體計畫案」總結報告書的修法建議,新訂了「苗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該辦法共7條,已於114年3月4日以府行法字第1140045047號令公告實施,旨在透過容積獎勵機制,鼓勵民間參與都市更新,促進地區發展。
容積獎勵辦法重點解析
本次新訂的「苗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主要針對以下幾種情況提供容積獎勵,並詳細說明計算方式及相關認定標準:
整合私有所有權人90%以上
為鼓勵土地整合,若都市更新單元內私有所有權人整合比例達90%以上,將給予容積獎勵,以加速更新單元的推動。
策略性更新地區面積達10,000平方公尺以上
針對具有策略性發展意義的地區,若更新單元面積達10,000平方公尺以上,將提供額外容積獎勵,促進大規模更新計畫的實施。
協助毗鄰土地騎樓或人行空間順平
為提升都市環境品質,若更新單元協助改善毗鄰土地的騎樓或人行空間,使其順平無障礙,將給予容積獎勵。
捐贈都市更新基金
更新單元若捐贈一定比例至苗栗縣都市更新基金,將依捐贈比例給予容積獎勵,以充實更新基金,推動更多都市更新計畫。
舊違章建築戶之認定方式
針對舊違章建築戶,辦法中也明確了認定標準,確保更新過程中的公平性與合法性。
容積獎勵辦法的意義與效益
新訂的「苗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不僅提供明確的獎勵機制,更透過多元的獎勵項目,鼓勵民間參與都市更新。這將有助於:
加速老舊社區更新:透過容積獎勵,提升土地整合意願,加速老舊社區的更新與重建。
改善市容環境:推動騎樓與人行空間的改善,提升都市環境品質與居民生活便利性。
促進地區發展:透過策略性更新地區的獎勵,帶動大規模更新計畫,促進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
如何查詢與諮詢
「苗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已公告於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法令規章專區,歡迎民眾上網瀏覽詳細內容。
網址:苗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致電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電話:(037)559305
苗栗縣政府透過新訂的「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展現了推動都市更新的決心與行動力。期待透過此辦法,吸引更多民間力量參與,共同打造更宜居、更繁榮的苗栗縣。歡迎各界踴躍參與,攜手共創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