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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產遭法拍要補稅?國稅局提醒:拍賣所得須計入營所稅

企業資產遭法拍要補稅?國稅局提醒:拍賣所得須計入營所稅

2025/03/03 |  81 | 加入最愛

「企業資產遭法拍要補稅?國稅局提醒:拍賣所得須計入營所稅」

企業資產若因債務問題遭法院強制拍賣,是否還需要繳稅?答案是:要!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營利事業若有資產遭法院拍賣,無論是否獲配拍賣價款,均屬出售資產行為,應依法計入所得總額並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果企業誤以為拍賣所得全數用來償債就能免稅,可能會因漏報而遭補稅並面臨罰款。

 

根據《所得稅法》第24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2條規定,企業出售資產的售價若高於資產的未折減餘額,應將差額計入所得總額,並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這意味著,即使企業的資產是被法院強制拍賣,拍賣所得仍須依法申報並繳稅。

 

案例分享:甲公司漏報500萬元所得

南區國稅局舉了一個實際案例:某甲公司於民國100年間購入一棟A房屋作為廠房,後來因積欠銀行債務,A房屋於1115月遭法院強制拍賣,並於6月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甲公司誤以為拍賣所得全數用於還債,因此未在111年度的所得稅申報中列入財產交易所得,導致漏報500萬元稅額。最終,國稅局查獲此案,甲公司不僅須補繳稅款,還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面臨罰款。

 

國稅局提醒:年度結算前務必確認資產變動

國稅局強調,資產被法院拍賣仍屬出售行為,企業應於年度結算前詳查財產變動,並依法計算資產處分損益,確保在所得稅申報時完整申報。如果企業對相關規定有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以確保財務合規,避免因遺漏而被追繳稅款甚至遭罰。

 

M傳媒-企業資產遭法院拍賣,雖然看似是無奈之舉,但稅務問題卻不容忽視。無論拍賣所得是否用於償債,企業都應依法申報並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免因漏報而面臨補稅與罰款。未來,企業在處理資產變動時,務必謹慎行事,確保財務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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