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到底能不能安心?凶宅、漏水、違建都應該被寫進契約! | M傳媒
買房到底能不能安心?凶宅、漏水、違建都應該被寫進契約!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內政部上個月開始實施新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把海砂屋、加壓馬達和太陽能板這些設備,正式列為賣方必須誠實告知的項目。這聽起來是個好消息,但最近在網上論壇上,卻有很多剛買完房子的人和房仲在吐槽:「這些條款怎麼都跟我們實際遇到的麻煩事,沒太大關係啊?」
很多民眾直接點出他們最怕的幾件事:凶宅、漏水壁癌、違建、還有交屋驗屋時說不清楚的責任。他們想問,為什麼這些幾乎每次買賣都會被拿出來吵的問題,就是沒辦法白紙黑字地寫進「定型化契約」裡,讓大家一開始就講清楚?
契約有寫的 vs 民眾最怕的:根本是兩個世界?
一位在高雄房仲私下表示,新版契約規定要講清楚「氯離子含量」(就是海砂屋的專業檢測),這很專業沒錯,「但你看過哪個客人來買房子,第一句話是問『請問你們家的氯離子含量是多少?』沒有嘛!」
「大家真正在問的,都是『這房子有沒有漏過水?』、『是不是凶宅?』、『陽台外推會不會被報拆?』這些事。」陳先生說,但偏偏這些「最有感」的問題,在官方說法裡,只有一個「其他重要事項」欄位可以自己寫。「要不要寫、寫多詳細,全看賣方人品。這就是最大漏洞。」
不寫清楚,結果就是糾紛爆不完
「這種模糊空間,根本是糾紛的溫床。」法律上雖然有「瑕疵擔保責任」,規定賣家對交屋前就存在的問題要負責,但買家事後要證明「賣家早知道卻不說」也是各說各話。
最敏感的「凶宅」為例。買家如果事後才從鄰居口中知道,想告賣家隱瞞,就得自己去找證據,訴訟過程又長又折磨人。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漏水。「簽約時都說沒漏,交屋後下一場大雨就原形畢露。買家說是老問題,賣家說是你自己使用不當,最後常常只能花錢請鑑定機構來判,勞民傷財。」
房仲也喊累:明文化對大家都好
有趣的是,不少第一線的房仲其實贊成把這些項目「明文化」,直接寫進制式契約裡。
「我們夾在中間也很為難。」一位桃園的資深店長說,有些資訊屋主不主動講,房仲也很難查證。如果契約裡有明確的勾選欄位,等於給房仲一個「尚方寶劍」,可以名正言順地要求屋主如實填寫。「對誠實的賣家也是保護啊!比如漏水修好了,就勾『曾有但已修復』並附上證明,將來買家就不能再用這個理由來吵。交易透明,對大家都好。」
買家自保唯一招:把一切「寫下來」就對了
在政府修法補上這些漏洞之前,專家和過來人給購屋族的唯一建議就是:不要相信口頭承諾,把一切寫進契約裡。
剛經歷過完整購屋流程的張先生分享他的做法:「簽約時,我把我擔心的所有問題,像是有沒有漏過水、有沒有違建、是不是凶宅,通通用手寫的方式,一條一條加在契約的附件裡,然後請賣方簽名。這樣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此外,花一筆錢請「專業驗屋公司」在交屋前徹底檢查,也幾乎成了現在買成屋的標準流程。一份詳細的驗屋報告,是最有力的談判武器。
總的來說,這次契約修正被很多人認為是「隔靴搔癢」。民眾真正需要的,是一份能直接面對交易痛點、讓買賣雙方在資訊對等前提下安心簽約的契約。與其規定專業的檢測標準,不如先從凶宅、漏水、違建這些最常吵架的項目開始,設計簡單明瞭的勾選欄位,強制賣方誠實以對。這樣才能真正減少房屋交易糾紛。
你買房遇過契約坑嗎?凶宅、漏水、違建到底該不該強制寫進契約?還是你覺得「簽了就自己倒楣」才公平?留言說說,你敢面對真相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