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持續耕作卻收到地價稅單?共有農地「一人違規」全體遭殃 財稅局曝解套方法
農地持續耕作卻收到地價稅單?共有農地「一人違規」全體遭殃 財稅局曝解套方法
M傳媒/綜合報導
「我的土地明明持續耕作,為什麼突然收到要繳地價稅的稅單?」一名民眾向稅務機關反映,自己持有的共有農地多年來按田賦課徵(目前停徵,等同免繳地價稅),土地也持續作農業使用,卻突然收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稅單。經納保官協助釐清後才發現,問題出在其他共有人。
共有人違規蓋房鋪水泥,全體遭殃
財稅局調查後發現,該共有土地部分範圍已遭其他共有人興建房屋及鋪設水泥,已非供農業使用。由於全體共有人未訂立分管契約,無法明確劃分各自管理及使用範圍,依《土地稅法》及相關規定,只要共有土地有部分遭違規使用,各共有人仍可能按持分比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換句話說,即使你本人持續耕作、土地也確實作農業使用,只要其他共有人違規使用且未約定分管,稅捐機關就只能以「整筆土地」為單位來認定。只要土地有部分未作農業使用,全體共有人都可能受牽連。
分管契約是關鍵:劃清界線才能自保
納保官協助釐清土地實際使用情形後,由實際違規使用土地的共有人出具切結書,證明違規土地屬其分管範圍。經財稅局審查確認,申請人分管範圍內的土地仍符合農業使用規定,依法恢復按田賦課徵,順利化解課稅爭議。
納保官表示,共有農地如部分遭違規使用,並非所有共有人都無法恢復按田賦課徵。只要能提出足以證明各自管理範圍的文件,經查明符合規定者,仍可依法恢復適用。
常見方式有兩種:
一、簽訂分管契約:
由共有人共同簽訂分管契約書及分管位置圖,明確劃分各自管理及使用範圍;如部分共有人失聯、死亡或不願配合,得由共有人過半數且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同意,或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提出分管證明。
二、提出分管證明:
由實際違規使用人切結違規土地屬其分管範圍,並檢附分管位置圖提出申請。
申請時機:民眾若符合規定,可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勘查核准後,當年度即可恢復課徵田賦(等同免繳地價稅)。
共有人長期無共識,可訴請分割
納保官也提醒,若共有人長期無法達成共識,可循司法程序辦理共有物分割,從根本釐清土地權利及使用範圍,降低日後課稅爭議,也有助於保障各共有人合法權益。
財稅局表示,納保官除協助納稅者釐清課稅法令及爭議原因外,也提供稅捐爭議溝通協調、受理申訴陳情及行政救濟諮詢等服務。民眾如遇有稅捐爭議或權益受影響情形,可善加利用納保官制度,透過專業協助保障自身權益。
編輯註:
本文依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各縣市稅務局公開資訊及相關報導彙整而成。文中引述之法律條文與實務見解均為可查證之公開資訊,不代表本媒體立場。個案稅務問題請諮詢各地稅捐稽徵機關或納稅者權利保護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