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訂防空避難設施規範 2026年7月起新制上路
內政部修訂防空避難設施規範 2026年7月起新制上路
【M傳媒/台北報導】
為提升全民防災與戰時應變能力,內政部22日在部務會報通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防空避難設備修正草案,新制預計 2026年7月1日正式上路。
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表示,防空避難設施是保障國家安全與民眾生命的重要基礎。這次修法參考歐洲與亞洲多國經驗,結合國內實務需求,重新檢視避難空間使用管理與各類災害情境,全面調整 避難面積、結構安全與設備規範,讓設施更符合實際防災需求。
修正重點
學校、工廠等依法須設置避難空間的建築,每人避難面積從0.75平方公尺提高至1平方公尺。
避難室對外門窗必須具備 遮煙功能,避免濃煙侵入。
露出地面的結構混凝土厚度加強,提高避難安全。
新增 盥洗室設置要求,並提升通風換氣、照明亮度與緊急電源插座標準,確保避難期間基本生活與安全需求。
內政部也指出,去年已配合行政院與國防部推動全國防空疏散避難整備工作,並在台北、台中等地實地盤點避難設施,同時辦理防災士培訓與「台灣全民安全指引」宣導,希望把防災觀念融入民眾日常生活。
過渡期與既有建築規範
考量制度轉換需要宣導與調整,既有建築若涉及增建、改建或變更使用,須依新規定辦理。正在規劃中的建案,也應預留設計調整彈性,確保順利銜接新制。
賣厝阿明:新制上路,設計與管理同樣重要
防空避難設施的設計標準提高了,但這不等於「建好就安全」。實務上,真正的防災效果還在於 管理與維護:
空間規劃要用得上:光把面積拉大、混凝土加厚沒用,如果避難空間平時堆滿雜物,緊急時根本進不去。
設備維護不可少:遮煙門窗、通風換氣、緊急電源插座,若沒定期檢測、維修,真正災害來臨時可能失效。
建案設計要預留彈性:開發商在規劃新建案時,就應提前設計避難路線、疏散通道與避難設施位置,才能真正落實防災功能。
圖/內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