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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如果這麼做,民眾愛沙拉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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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如果這麼做,民眾愛沙拉喲

2021/02/22 | 賣厝阿明 |  2320 | 加入最愛

出社會久了,買賣房地產經驗一定有好有壞,為了不再踩雷、提升生活品質,於是你努力積攢一桶金,即使背負多年房貸也甘願,要將「買房」列為人生規劃必要的一環。
但踏入房市比新鮮人踏進職場還要複雜得多,備好頭期款是基本盤,接下來是不停地做功課,熟悉相關買賣規則、業者話術、房屋條件怎麼看、網路評價等等,皇天不負苦心人,這樣勤奮的你終於找到了理想的物件,決定這輩子就是它了!

終於迎來簽契約的那天,你卻退縮了,雖然只差一步就可以擁有自己的房子,但如果在這麼重要的簽約場合被騙或是出任何差錯,還能反悔嗎?
魔鬼藏在細節裡,看著密密麻麻又陌生的契約條文,不見得每一條都懂,見面簽約又有心理壓力,當下不簽又會浪費大家時間和心力,更怕的是以後如果房價越漲越高,又要回到無殼蝸牛的狀態,怎麼辦呢?

細心的阿明注意到這點了,認為房屋仲介業者在居間買賣確定成交後,在協助買賣雙方簽定正式買賣契約時必須全程錄影錄音留證,除了到場的當事人之外,應該要有客觀的紀錄幫忙留下現場實際情形才對,否則事後有任何糾紛,大家任憑印象去竄改記憶,只保留對自己有利的說法或見解,那實在是不公平。

目前高房價引來民怨,導致買方、賣方在房仲居間成交之後,稍有不滿意的地方,就可能向房仲或代書求償,也導致民眾對於房仲居間服務充滿質疑態度。
世上的確有為了業績不惜欺騙民眾的黑心房仲,但阿明相信還是有很多善良、給忠實建議的誠實業者,故提議此案,希望房仲能在居間成交之後,在代書、房仲、買方、賣方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當下,必須在俱備完善錄影錄音處所簽約,全程錄影錄音,在簽約之後15天內,簽約相關文件用電子檔方式,留存於各地方地政、消保或第三方公正機關存查。

上述的建議可能在實務操作上會多了一些事前準備,但這些小動作可以保障多方的權益,更可以證明房仲業者的服務品質和信用,何樂而不為呢?
以下阿明會對提出的想法進一步解釋,請大家耐心地繼續看下去。

一、在實價登錄系統增加此服務功能。
不要再捏造事實了!有些投資客或是房市買賣的老手,如果剛好遇到新手、經驗不足的房仲人員,一定是比對方精明不少,又或者是相反情況,遇到第一次買房的民眾,傻傻搞不清楚流程或手續,吃虧了又說是房仲沒說清楚、沒盡義務給予足夠的協助,這時如果能在實價登錄系統查詢當時的錄影片段,原始呈現現場始末,那就太好了!這麼一來,可以保護房仲專業服務價值被肯定,不因為民眾買或賣後悔時情緒歸責於房仲,超出合理範圍要求賠償,同時可以加強保障買方與賣方權益,在此機制下可以減少有心人士操弄空間,也為買賣雙方留下相關交易事證。

二、簽約電子檔文件以房仲或代書為責任提供者。
實在的房仲或代書業者,理當屏除私人利益,以提供專業知識為義務,盡力協助民眾完成房屋買賣這項複雜的業務。
但現實總是殘酷的,偶爾運氣不好會遇到不理想的業者,為了警惕、防範甚至杜絕這樣的情形再發生,全程錄影、錄音之外,再加上當場的簽約文件電子檔一併上傳到地政、消保或第三方公正機關存留,由房仲或代書負責提供,可以加強代書執業協助買賣雙方簽約過戶公正第三方角度,不因為房仲或買方/賣方壓力而失去第三方公正與客觀立場。

三、此文件存檔後僅提供利害關係人查閱。
政府若建置完好的機制,在實價登錄機制下協助民眾保存相關交易電子文字檔,開放利害關係人付費查詢,阿明認為適度的收費是合理的,除了可以有效增加國家稅收,創造良善的金流回饋到系統上,未來更便利、使用上也更友善,還能夠避免民眾濫用資源,造成多餘人事或行政的成本,一舉兩得呢!

在有錄影存證和電子文件留存的情況下,有一分證據,只可以說一分話,有三分證據,然後可以說三分話。阿明的小小建議或許短期內不容易實踐,但阿明相信這一定是實用的政策!一旦上路之後,能夠減少雙方的疑慮,也能夠在簽約現場提升彼此的信賴程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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