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應該是件值得慶祝的事情,很多人卻買房買得一肚子氣。
阿明聽到有人抱怨說驗屋的時候發現有瑕疵,建商就像負心漢一樣把消費者拒於門外。怎麼樣都不維修。
如果是你遇到這種情況,你知道該怎麼做嗎?
正解:
買房前,應打聽建商商譽及施工品質,以避免發生嚴重瑕疵及保障日後的修繕工作。
假如驗屋發現瑕疵,建商沒有意願修繕,消費者可以根據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要求建商於交屋前完成修繕。
定型化契約中也規定了5%的交屋保留款,修繕完成經雙方複驗合格後後才予以交付,讓買方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消費者亦可以向建商爭取延長保固,並在瑕疵修復前要暫緩交屋,且避免簽署建商提供的「遷入證明」。
此外,交屋5年內民眾若對房子有疑慮,建商須負瑕疵擔保責任,民眾須在發現狀況的6個月內舉證並提出異議,常見解決方式有減少價金、解約或維修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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