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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簽一般約還是專任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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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簽一般約還是專任約好?

2020/10/20 | 賣厝阿明 |  2864 | 加入最愛

買賣房屋因手續繁瑣、文件複雜,所以一般人幾乎會透過房仲,而透過仲介協助賣房所簽的合約又分成專任約與一般約,不過民眾多半會因為不清楚兩者的差異,所以若是簽約後中途又想換約,就要小心可能會出現違約金的問題。

 

阿志有一間公寓要賣要委託仲介,這時仲介提出要簽專任約還是一般約?

阿志一頭霧水不知道選哪個好,專任約與一般約有什麼差別?

哪個比較好呢?

 

正解:

如果有信任的房仲就比較推薦專任約喔!

整體來說,一般約的簽訂,可以同時託售多家房仲,從機率的角度來看,可以增加成交的機會,不過,如果託售了太多家仲介,買方可能就會比價,反而可能影響價格;

而專任約,房仲還是會透過聯賣的機制跟其他房仲合作,機率一樣,屋主卻只要對一個業務,專任約除了可以避免一般約上面的狀況外,一般來說仲介也比較願意花時間來進行銷售。

站在買方的角度來看,買方當然會貨比三家不吃虧,所以採用專任約才比較能夠讓賣方賣到房子應有的價值。一般約除了可能讓買方下手時比較猶豫外,房屋損壞或是交易上的糾紛會比較多,採用專任約安全性還是比較高。

但專任約只能由仲介獨賣,不但其他房仲無法插手,就連屋主自己也不能賣屋。專任約未滿託售他人,違約須賠成交價4%-5%。

所以簽訂之前要先想清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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