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房子出租,房客詢問是否可以加裝火災偵測器?
最近剛發生的錢櫃大火事件,弄得人心惶惶,也讓民眾警覺預防火災的重要性。根據內政部消防署2020年統計,台灣平均每4小時就發生一次火災。在事前預防的方面,我們可以從三方面來預防,那就是「早知道、跑得掉、救得快」。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在火災初期偵測濃煙或高溫,再發出警報聲以爭取逃生時間,通常購買自用住宅時,便會安裝火災偵測器,那出租房屋需要加裝火災偵測器嗎?
小朱有房子出租,房客詢問是否可以加裝火災偵測器?小朱正為此事,困擾不已,你也有類似的煩惱嗎?
正解:
火災警報器是必須安裝的,若出租住宅未裝住家用火災警報器,會罰錢!各縣市政府在108年已經通過「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強制規定出租住宅以及餐廳、便利商店、飲酒店等營業場所裝設住警器,違者將開罰6千元至3萬元不等。
住宅警報器可以偵測高溫和濃煙,發出噪音叫醒室內人員把握逃生機會,尤其人熟睡時,觸覺與嗅覺幾乎呈現「待機狀態」,僅剩聽覺維持與平時無異的靈敏度,火警往往來得又快又急、分秒必爭,這時,住宅警報器就能發揮作用。
各縣市政府有針對住宅安裝火災警報器有相關補助措施。以高雄市為例,市府補助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獨居長者、狹小巷弄住宅及30年以上老舊建築物等,每戶可補助一顆火警器。如果有需要申請,記得上內政部消防署網站查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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