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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公設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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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公設比

2020/03/06 | 賣厝阿明 |  1777 | 加入最愛

明朝的公設比
現在買房一般看面積,建築面積幾坪、實際使用面積多少坪,每坪多少錢....合約裡也要註明有哪些公設,公設的面積又是多少等等。
明朝人對公設比就沒有那麼重視了,首先他們總是按套計價,譬如說:李小二要買張老三的房子,砍價之前,就先看看木材用料的好壞,數一數房間有幾間,東南西北各走幾步,確認一下四周,最後砍價的時候,不管殺價殺得多麼激烈,焦點都是這套房子值多少錢,而不是每坪多少錢,包括最後立房契,也沒提公設比的事。
明朝沒有房屋所有權狀,房契是唯一的產權證明書,房契是唯一的產權證明書,李小二拿著它,到相關部門繳上契稅,蓋大印,就完成成過戶了。但是如果到了現在,地政事務所大概會拒絕給李小二辦理過戶手續,因為該契約缺少很重要的一項,沒寫公設比和公設面積。
有人會說,明朝又不像現在的房子,幾百幾千戶疊在一起,都是獨門獨戶,哪來的公設比?其實公設比還是有的,例如前面的李小二,他買到房子後,想整修圍牆。拆牆動土,隔壁的王大爺出來阻擋,原來牆中間的地皮和青磚王大爺也有一半。這時候李小二如果想開工動土,就要先給王大爺一點補償了。無奈契約白紙黑字已定,房屋是以整套計價,損失只好李小二自己吸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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