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43年的中古房屋。請問“原況交屋”是怎麼回事?當初簽合約的時候,有詢問賣方,房子內的東西是否有要點交或搬走的?他們說都不要,不用了。
我說:那是否請你們把“老人家的遺照”及“全家福照”都拿回去,因為我們也不好意思丟,結果---在我們買方等待交屋,這一個月以來,賣方陸續搬走他們“要的東西”,留下垃圾,居然還說你們不是說,你們買方要清理嗎?我當下沒有簽名交屋。想請問大家:這該如何處理呢?
答:其實垃圾清運可以請清潔公司來處理。估一下清垃圾的費用,在交屋時把錢扣下來,不然就不要交屋,需要錢的是他們,他們會比你更急。買屋是好事,不需為了這種人,搞砸心情,如果有經過仲介,可以請他們去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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