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是愛毛孩成痴的人嗎?那你肯定吃了不少苦頭吧!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毛孩入住…
我一直認為只要毛孩訓練得好,基本上走到哪都會非常討喜,但是偏偏就是遇不到喜歡寵物的房東,每次找房幾乎都是因為毛孩被拒絕....
這樣一路走來也好幾年了,靠著工作加班累積一點積蓄,覺得是時候為自己與毛孩買一個專屬的家了
我很直接地向仲介公司提出我的需求,很快地就找到符合我需求的房子,為了保險起見,我還特別向仲介公司確認是否可養寵物,
仲介公司回覆沒問題,於是我在簽約後帶著毛孩去認認新家,沒想到裡面的住戶竟告知我,這裡不能養狗,
他說規約裡標示可以養寵物沒錯,但狗是不行的,我晴天霹靂!為什麼自己花錢買的房子還不能養狗?
叫我們這些貓奴狗奴該怎麼辦?
雖然現在已經與仲介公司協商解約,但是我還是很懊惱跟質疑管委會的規約效力
真的可以限制花錢買房的人養不養狗這件事嗎?
詳細解答:
一、管委會有權禁養寵物
自己花錢買的房子還要被約束不能養寵物,真的會讓人生氣,不過公寓大廈確實有相關的法條給予公寓管委會權利決定「要不要禁止住戶養寵物」。
每間公寓的規定都不一樣,問仲介不一定準,要在簽約之前,請賣家或仲介提供該社區規約並詳細閱覽,才能避免入住後的糾紛。
二、禁養寵物條款
關於禁養寵物的規定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條第2項第3款「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外,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三、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
此條款意思是說,「能不能養寵物」全看公寓規約如何規定,若只是管委會單方面的公告,而不明載於公寓規約內的話,那住戶不用理會也沒關係,若公寓規約已有規定,但住戶卻不加已遵守的話,管委會可加以勸說協調,不聽勸說者,管委會、住戶、管理負責人都可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這邊的主管機關指的是當地的縣市政府處理公寓大廈糾紛的部門,有的縣市會設一個「公寓大廈管理科」,有的則不一定有設這個科別,可以請接電話的總機幫你轉去可以處理的部門。
三、養寵物注意事項
若你將來能找到友善動物的公寓並入住,那麼恭喜你幫自己的毛小孩找到了一個家,不過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也就是說,即使公寓允許住戶養動物,飼養者還是要注意別讓自己的寵物妨礙到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另外也得注意,該公寓自己規定的「養寵物規約」。若違反該項規定,管委會可報請主管機關處以3000~15000新台幣的罰緩喔!
請各位飼養人在與毛孩快樂生活的時候,也別忘了遵守公寓規約和法律規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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