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我跟妳說~我最近買了一間華廈,北漂這麼多年,終於有家了!」
小艾:「哇!真是太恭喜了!」
小花:「謝謝妳!我剛拿到了所有權狀,超開心的!」
小艾:「嗯?什麼是所有權狀呀?」
簡述:
所有權狀就像是土地或房子的身分證一樣,每一塊合法擁有的房子或土地都有一個代號作為辨識,代號會印在權狀上,用來證明這個建物或是土地是誰擁有的。
內容:
權狀分為土地所有權狀、建物所有權狀,也是俗稱的地契、房契。各項土地、建物登記沒有登記人數限制。
一、土地所有權狀內容 :
1.所有權人資料:所有權人姓名及統一編號
2.土地標示:地段、地號、面積
3.權利範圍:擁有該土地的範圍
4.權狀字號:地政事務所核發之字號
5.登記日期:地政事務所登記於登記簿之日期
6.發狀日期:核發權利書狀的日期
*管理人:例如遺產管理人、失蹤人之財產管理人、祭祀公業、神明會、寺廟等,依法均設置財產管理人。
二、建物所有權狀 :
1.所有權人資料:所有權人姓名及統一編號
2.建築標示:坐落、建號、門牌號、完成日期、主要用途、建物層數、層次、面積、總面積
3.權利範圍:全部幾分之幾
5.建物坐落地號
6.權狀字號:地政事務所核發之字號
7.登記日期:地政事務所登記於登記簿之日期
8.發狀日期:核發權利書狀的日期
*管理人:例如遺產管理人、失蹤人之財產管理人、祭祀公業、神明會、寺廟等,依法均設置財產管理人。
三、權狀遺失、補發
1.所有權人親自辦理: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登記申請書、切結書及印章於土地所在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2.委託人代辦:請委託人攜帶請登記申請書、切結書、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所有權人印鑑章、所有權人印鑑證明、委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於地政事務所申辦。
3.辦理程序:收件→計收規費→審查→公告30天→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登簿→繕發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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