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今天一早還在準備上班,突然的地震讓大家害怕極了……當發生不可抗力的天災時,政府有相應的減免條款提供給需要的民眾喔~
Q: 什麼是災害扣除條例?
A: 災害扣除條例是指政府制定的法律規定,允許納稅人在遭受自然災害或其他特定災害影響時,可以在納稅申報中扣除相應的損失或支出,以減少其應繳納的稅款。
Q: 災害通常包括哪些?
A: 「不可抗力的災害」包含震災、風災、水災、旱災、寒害、火災、土石流、海嘯、瘟疫、蟲災、戰爭、核災、氣爆,或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之災害或事件且非屬人力所能抗拒所受損失。
Q: 哪一些稅目可以申請減免?
A: 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
Q: 要準備哪一些資料?
A:
所得稅
◎ 損失情形:個人財產因災害所受損失。
◎ 申報期限: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
◎ 申報地點:所轄各地區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 檢附證件:申請書、損失清單、相關照片或證明文件。
房屋稅
◎ 損失情形: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淹水受災。
◎ 申報期限: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或由稅捐處主動辦理。
◎ 申報地點:稅捐處各分處。
◎ 檢附證件:申請書、損失清單、有關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受損程度證明文件影本。
◎ 稅捐減免:5成以上→發生之日起免徵房屋稅,至修復為止;3成以上不及5成→發生之日起減半徵收房屋稅,至修復為止;淹水受災→淹水當期房屋稅按淹水日減免,至少免徵1個月。
地價稅
◎ 損失情形: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或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
◎ 申報期限:稅捐處各分處。
◎ 申報地點:稅捐處各分處。
◎ 檢附證件: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
◎ 稅捐減免:地價稅全免。
使用牌照稅
◎ 損失情形: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使用須進廠修復者。
◎ 申報期限:稅捐處各分處。
◎ 申報地點:稅捐處各分處。
◎ 檢附證件:申請書、證明文件。
◎ 稅捐減免:車輛辦理停用,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僅需繳至停用前1日,若已繳全年稅款者可辦理退稅,車輛修復後,請再至監理機關辦理復駛,恢復課稅。
以上是部分資料準備的範例,具體要準備的資料可能會因應不同地區或災害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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