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太太以100萬元取得A土地10坪,並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隔年房屋興建完成,花太太以6坪A土地(市價 600 萬元)交換取得40坪房屋,之後以1,200萬元出售該房地(40坪房屋及坐落基地4坪的A土地)
花太太該如何計算其交易所得成本?交換以後的計算方式不同嗎?交換以後出售房地該怎麼計算房地合一稅?
你也有這樣的煩惱嗎?
計算方式有三種情況哦!
1. 交換時若換出土地價值=換入房屋價值
出售房地時計算方式:房地交易所得=出售價款-土地取得成本-房屋取得成本 (以土地交換取得的成本)
2. 交換時若換出土地價值<換入房屋價值
出售房地時計算方式:房地交易所得=出售價款-土地取得成本-房屋取得成本(以土地交換取得的成本+支付價金)
3. 交換時若換出土地價值>換入房屋價
出售房地時:房地交易所得=出售價款-土地取得成本-房屋取得成本(以土地交換取得成本-已出售部分土地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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