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在成功賣掉鄉下的農舍後,很害怕伴隨而來的「報稅行動」,不僅計算麻煩,還要繳交許多資料憑證做為報稅的依據,最後還得給政府一堆錢,實在讓她很心痛呀。
根據規定,現行農舍適用的法律是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依買賣時的成交價-買賣時所必需的成本=交易所得報稅的基準就是依交易所得金額來辦理的,所以正確扣除必要成本,就可以達到節稅的效果。
報稅當然是越少越好,關於所得稅報稅方法的訣竅,大家都知道多少呢?
正解:
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第一目財產交易所得規定可以推得,下面就來教大家如何計算。請注意,農舍適用的所得稅法為舊制,土地係按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土地增值稅,不納入所得稅課稅範圍,故不需計算。
買賣所得稅計算公式:
財產交易所得稅=(房子交易額-房子價金-房子出售必要費用)x17%
公式名詞解釋如下:
1、房子交易額:現在成交價格
2、房子價金:當初買進價格
3、17%:政府公告所得稅率
4、取得房屋必要費用:
a.當初買房子的價格。
b.取得房屋支付的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或公證費、仲介費等)。
c.當初這幢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前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
d.取得房屋所有權後使用期間改良或修繕房屋,而且不是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
e.不可計算之費用: 為出售而支付的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塗銷設定費(產權的塗銷登記,需請代書辦理),及出售前所繳納的房屋稅、管理費及清潔費。
那如果大意的屋主在買賣房屋時,才發現沒有留下當初的費用憑證該怎麼辦呢?
根據政府規定,如果民眾未能提出證明文件,就按房屋評定現值之固定比例推算所得額課稅。
計算公式為:
財產交易所得=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X依財政部每年公告「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比率x17%
房屋評定現值需由本人或其繼承人,檢附身分證及委託書等相關文件,上地方稅務局臨櫃查詢,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於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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