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預售屋
在簽約時,代銷就要我們一起簽貸款的本票
這正常不是應該在要貸款前才簽嗎
最後我們還是有簽,他們說這是建商的規則(寶X)
雖然最後也是會撕毀
請問是否正常呢? 先簽會有什麼影響呢?
說明:
本票在買賣房子的時候,扮演著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角色。因為賣方在只拿到總價二至三成的時候,就要將整間房子過戶給買方。
基於保障賣方能順利拿到剩下的尾款,於房屋過戶前,買方須簽發一張與尾款金額相同的本票,作為支付尾款的一個擔保
只有一種情況可以不用簽本票,就是買方願意在房屋過戶前,將尾款以現金付清。但這只適用於不需要跟銀行貸款的買方而已。
建議:
依每間建設公司流程不同,有些會要求在簽約時簽本票,有些則是過戶前才簽本票。
雖然票據法明文規定,本票發票者須無條件支付,但我們可以適時在買賣合約上面加註:「本票僅供擔保購屋尾款使用,待尾款支付後自動失效。」等字樣,可以讓參與交易的各方清楚明瞭開立本票的目的以減少紛爭,也可保障買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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