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教授說,很多大學生都被爸爸媽媽當「人頭」,去辦新青安。政府優惠房貸近日爭議不斷,金管會更決定將新青安列入金檢重點!
所以這集我們就來討論一下,長輩買房貸款用孩子的名字,孩子還可以用新青安貸款嗎?以下分成三個部份來說明:
- 新青安貸款條件?
- 例外條款?
- 財政部措施?
Q1. 新青安貸款條件?
A:明訂借款人本人需年滿18歲、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自用住宅,因此,假設小明的爸媽,用他的名字買了一間房(自用住宅),那他名下就有一間,就不符合新青安條件,無法申貸第二戶,除例外條款。
Q2. 例外條款?
A:央行官員表示,過往曾有案例是70歲的年邁父母想買房,但被銀行拒絕,因此由子女出面作為借款人,但房子實際是父母住也在父母名下,後來子女結婚打算買房,卻會因曾作為父母房子的借款人而無法申辦新青安。
針對此情況設置的「例外條款」適用於:若子女或其配偶名下無房,即使先前已為父母背了一筆房貸,仍可申請新青安,且同樣享有貸款的優惠條件。但實際辦理建議提前諮詢承辦單位來確認!
Q3. 財政部措施?
A:為杜絕疑慮,財政部已督導公股銀行參照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全面檢視相關貸款管理機制,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例如:有無第三人以同一帳戶轉入多戶房貸扣繳帳戶繳本息、貸後回查成交價和實價登入資料一致否、檢視建物謄本有無所有權不得移轉的預告登記等,並積極進行新青安貸款案件與政府資料勾稽作業。且新增「112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本優惠貸款者,自113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款」之規定,新貸戶也須簽自住切結書。
案例說明
房地產借名登記就是俗稱的借掛人頭,風險極高,人頭可能不願返還,或自行賣房;但仍有民眾利用名下無任何房產的親友來辦理新青安貸款,目前傳出有1700件高風險「人頭戶」違約案,財政部表示,行庫正逐批積極查核中,並擬訂在聯徵中心註記信用瑕疵,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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