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志最近要賣房子,房仲表示房子是聯賣的,不知道要付多少仲介買賣服務費?
為了提升房市委售量,增加成交機會,許多知名房仲品牌採取聯賣,聯賣是指同區域物件可在彼此分店流通,簡單來說就是雖然只委託一家加盟店,其他加盟店也可以幫忙賣,就是聯合服務手法。
正確解答:
何謂聯賣?
聯賣是指房仲加盟體系的聯合服務,簡單來說,賣方委託一家加盟店,其他加盟店也可以幫忙賣,也可以將賣屋資訊刊登在網站的聯賣網。仲介買賣服務費不會受到是否聯賣的影響,仲介買賣服務費只要付給負責完成交易的房仲人員即可,一個案件只會由一個人負責。
依照內政部所訂,不動產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仲介買賣服務費「不得高於成交總價的6%」,現在,房仲市場普遍以「買方付1~2%,賣方付3~4%」的規則收費。
殺價有策略,想要降低服務費,掌握下面3招數:
一:用實拿概念談服務費,建議賣家可以表明不會介意房仲賺多少,只要達到賣家自己的目標即可,舉例來說,賣家想實拿1000萬,超過1000萬的成交金額,就算房仲的服務費,雖然這是房仲很不喜歡的方式,但在缺業績的情況下,還是有房仲願意接受。
二: 剛看屋,未成交,千萬別砍價,要待 「業績結算日」,才是好的殺價時。顧客才開始看屋,都還沒確定是否成交,就先開口砍服務費,房仲怎麼會盡心幫忙談價錢?當雙方價格快要談成之際,此時出口要砍仲介服務費,會讓房仲覺得心灰意冷,成交恐怕有變數。等到房仲要衝業績的最後關頭,通常是月底或年底,就有議價的機會。
三:見面三分情。最佳時機是當房仲約買賣雙方見面時,可以直接商量服務費用,拿取的比例,資訊也比較透明。買、賣雙方直接見面,商談彼此可接受的價格,只要雙方情投意合,價格差距拉近,在成交前的最後關頭,房仲通常願意降低服務費。
最重要的是無論跟房仲談好哪種方式,最好在填寫要約書時或付斡旋金就要加以註明,避免日後衍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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