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覺得這樣有沒有合法...?
過程是這樣...
阿桃向老李買了房子,也簽完了合約之後,可是阿桃為了跟銀行借到高額的貸款,又簽了第二張價格比較高的假合約,之後請了代書阿發用假合約跟銀行貸款。
那......誰犯了罪、又犯了那些呢?
大家有遇過這種問題嗎? 讓阿明跟你說答案
正解:A.B.C
阿桃和老李用自己名義簽訂一份價格不實的契約書,雖然不構成偽造文書,但以不實的契約書向銀行申辦貸款,等於以詐術誤導銀行,對抵押的不動產價值產生誤判,因此可能構成詐欺取財或得利罪;如果代書知情也會構成共犯。另外,代書如果以不實的價格申報實價登錄,或將假合約內容登載於業務紀錄簿,將另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簡單來說:俗稱的「A、B約」是屬於違法行為,也不要為了小利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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