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照拿到就能交屋?公設沒完工也通知驗屋!阿明解析預售屋驗收、交屋與公設點交5大重點

文/賣厝阿明 知識+
買預售屋最期待的就是收到交屋通知,但有些建案已取得使用執照,中庭還在施工、健身房尚未完工,建商就通知買方驗屋。
行政院消保處2026年查核預售屋契約,發現部分建商驗收前尚未接通水電,甚至約定公設未完工仍可通知買方驗收專有部分。
阿明提醒,使用執照、接通水電、驗收、交屋及公設點交,是五個不同程序,每個階段都有應注意的權益。
使用執照:代表符合核准使用條件
建商取得使用執照,代表建築物經主管機關依建築法令核發使用許可。
不過,領得使照只是預售屋履約的重要階段,建商仍須依契約完成設備、設施與交屋程序。
接通水電:通知驗收前的必要條件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3點,建商通知驗收前,須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設備,取得使用執照、接通自來水與電力。
有天然瓦斯地區,原則上還須達成瓦斯配管可接通狀態,並完成契約及廣告圖說所示設施。
水電尚未接通,買方可要求建商先完成法定驗收條件,再安排正式驗收。
驗收:公設完工也要依契約確認
個別住戶驗屋,主要檢查室內牆面、門窗、給排水及約定設備。
但第13點同時要求完成契約、廣告圖說所示設施,因此建商不能單以公設尚未正式點交管委會,排除原本應完成的設施。
驗收發現瑕疵,應記載於驗收單,由建商限期修繕。
買方有權在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待修繕完成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
交屋:注意完成期限與費用起算
依定型化契約第15點,建商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6個月內通知買方交屋,並於交屋前完成契約約定的瑕疵修繕。
水電費、瓦斯基本費原則上自「通知之交屋日起30日後」由買方負擔,即使尚未遷入也是如此。
共有部分管理費則依第16點,自交屋日起由買方按月繳納。
阿明提醒,契約上的交屋通知日期、通知書指定交屋日期及實際交屋情形,都應仔細核對。
公設點交:管委會依法檢測移交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建商應於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產生後,依法辦理共有部分與相關設備資料移交。
水電、機械、消防及各類管線須檢測功能正常。
若檢測未通過或有明顯缺陷,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可報請主管機關處理,依法要求可歸責的建商修復改善。
公設點交與個別住戶交屋雖屬不同程序,但原應依契約完成的設施,仍須履行完工義務。
阿明提醒:交屋前先確認5件事
購屋族應確認使用執照、水電接通、契約設施完成情形、驗收缺失與5%保留款,以及交屋後各項費用的起算時間。
使照到手只是完成一個階段,驗收合格、依約交屋及公設完成移交,才是預售屋履約的重要環節。買方應保留驗收單、缺失照片與建商書面通知,避免在設施尚未完成時,提前承擔不必要的費用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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